家具材質與標示不符遭質疑

2006-07-17來源:京華時報  熱度:11535

  一種木材兩種名 “俗稱”“學名”起爭端

  家住西四環長安新城小區的王女士反映:今年6月8日,我在西四環愛家家居內的北京藤一洋家具有限公司購買了一套荷比先生牌家具,共17件,價值53115元。在我與北京藤一洋家具有限公司簽訂的購買合同上,明確標示出所購家具的材質是“緬甸櫸木”,但家具送到我家后,一位專門搞裝修的木工說,看這套家具的木料不像是櫸木。6月26日,我到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木材工業研究所對其中一件家具(腳踏)做了鑒定,林科院出具的鑒定結果表明,所鑒定家具的材質是“榿木”。我找到廠家要求退貨,但廠家不承認林科院的鑒定證書,要求去專門的木材家具質量檢驗站重新檢測。于是,6月29日,我與北京藤一洋家具有限公司以及愛家家居的代表一同來到北京市木材家具質量監督檢驗站,再次對我所購買家具的其中兩件做了鑒定,鑒定報告結果仍然是“榿木”,不能稱為“緬甸櫸木”。

  核實一:王女士出示的家具購買合同上,補充說明一欄內寫著家具木質為“緬甸櫸木”,而其出示的一份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木材工業研究所的鑒定報告上則表明,該家具木質應為“榿木”。

  核實二:據王女士與北京藤一洋家具有限公司共同送檢鑒定,雙方均承認的一份北京市木材家具質量監督檢驗站作出的鑒定報告明確標示:該產品依據GB/T18513-2001、GB/T16734-1997標準及《中國木材志》、《東南亞熱帶木材》、《拉丁美洲熱帶木材》、《非洲熱帶木材》檢驗:中文名:榿木,隸樺木科(Betu?鄄laceae),拉丁名:Alnus sp.不能稱作緬甸櫸木。

  回復:北京藤一洋家具有限公司經理王大川表示,公司經銷的是成品家具,生產廠家在廣東后街。當初廠家隨家具送至公司的材料證明稱,該家具的木材材質為水冬瓜,而水冬瓜在木制家具圈內俗稱“緬甸花櫸木”,因此公司工作人員一直認定該家具木材材質為“緬甸花櫸木”。而王女士的購買合同上標注的“緬甸櫸木”,只是工作人員一時筆誤,將“緬甸花櫸木”誤寫成了“緬甸櫸木”。至于檢測結果為“榿木”,由于水冬瓜是榿木的別名,二者實為一種產品,并不構成欺詐。但鑒于王女士兩次將家具送檢,費時費力,且公司工作人員在填寫購買合同上的確存在過失,如果王女士對所購家具不滿意,公司可以為其退貨,并承擔兩次送檢鑒定費用,還可以另外賠付王女士2萬元作為精神補償。

  核實三:根據王經理出示的國標GB/T16734-1997標準,標示“榿木,別名水冬瓜”。而其出示的另一份中國木業信息網及阿里巴巴網站的銷售信息則顯示,“緬甸花櫸木”與“水冬瓜板材”是同一貨品。

  反饋:王女士表示,她對北京藤一洋家具有限公司的解釋和處理結果并不滿意,她要求廠家“退一賠一”,即雙倍返還其購貨款。本報記者 張晗 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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