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人造板抽檢合格率95.5%
甘肅省質監局官網發布《甘肅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2018年建筑材料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結果的通報》。通報指出,為深刻吸取折達公路問題事件經驗教訓,促進甘肅省內建筑材料生產企業不斷重視產品質量,確保建筑材料產品質量穩定,維護廣大公眾的人身安全和根本權益。2018年第2、3季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和《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規章,甘肅省質監局委托有關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對建筑鋼材、水泥等14種產品開展了專項監督抽查。
甘肅抽查了18家生產企業的22批次人造板產品,抽查區域為蘭州、臨夏、武威、張掖、酒泉等市(州)和蘭州新區,抽查的產品包括細木工板、中密度纖維板、浸漬膠膜紙飾面刨花板、浸清膠膜紙飾面板(纖維板)、水性膠合板等,依據《2018年甘肅省人造板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方案》及相關標準要求,主要對含水率、膠合強度、甲醛釋放量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檢驗結果表明,有17家企業的21批次產品質量合格,產品質量抽查合格率為95.5%,產品質量基本穩定。經檢驗,有1批次產品的甲醛釋放量指標不符合標準要求。甲醛釋放量反映了人造板的環保性能,甲醛超標會對人體產生強烈刺激作用、致敏作用和致病突變作用。企業為了達到膠合強度要求的情況下,為不斷節約成本,使用含有過多甲醛的劣質膠黏劑是造成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抽查了31家生產企業的46批次涂料產品,抽查區域為蘭州、天水、定西、金昌等4個市(州)和蘭州新區,抽查的產品包括合成樹脂乳膠外墻涂料、內墻乳膠漆、合成樹脂乳膠內墻涂料等,依據《2018年甘肅省涂料材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方案》及相關標準要求,主要對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VOC)、游離甲醛、對比率等項目指標進行了檢驗。檢驗結果表明,有17家企業的31批次產品質量合格,產品質量抽查合格率為67.4%,產品質量存在一定問題。經檢驗,有15批次產品質量不符合標準要求,主要表現在對比率、耐洗刷性、粘度、耐水性等項目指標不符合標準要求。對比率是衡量白色及淺色涂料遮蓋力的重要指標,遮蓋力越好,涂刷的面積相對越大,對比率低的產品,不能有效發揮消除底材顏色的作用。企業為節省成本選用劣質原材料、生產工藝參數設置不當以及原料配比不合理等,是造成產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對本次監督抽查產品不合格的生產企業,各市(州)質監部門要依法進行處理,對一般質量項目不合格產品的生產企業,責令整改;對存在可能造成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損害隱患的產品和假冒偽劣產品必須依法處罰,包括罰款、沒收不合格產品,下達整改通知書,督促企業限期整改。
免責聲明:凡注明稿件來源的內容均為轉載稿或由企業用戶注冊發布,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轉載稿和圖片涉及版權問題,請作者聯系我們刪除,同時對于用戶評論等信息,本網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
責編:方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