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購柏木19噸,四川內江木材廠老板被罰

2019-03-15來源:內江日報熱度:20818

未查驗林木采伐許可證,便將19噸多的柏樹買入廠里進行加工。日前,東興區勝利鎮一木材加工廠老板受到刑罰懲處: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案情:

未查驗林木采伐許可證

木材廠大量收購柏木

站在法庭接受審判的被告李某某,為他的僥幸心理付出了代價。今年45歲的李某某,是東興區勝利鎮一家木材加工廠的老板。2018年10月,東興區人民檢察院向東興區人民法院提起起訴,指控他犯非法收購濫伐的林木罪。法院于2018年11月5日、2019年1月10日先后兩次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庭審中,李某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李某某稱,2017年10月26日和10月30日,在自己經營的木材加工廠內,他先后兩次在未查驗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違反規定非法收購江某某濫伐的柏木共計19.51噸,后被公安機關查獲。

李某某供述稱,多年來,這個木材加工廠支撐著他一家人的生活。他明知木材加工廠收購木材時需出售方提供林木采伐許可證等相關手續,可為了多賺錢,他并沒有嚴格執行法律規定,抱著僥幸心理,認為不會有人發現。故在收購案涉的這兩車共計19噸多的木材時,他未查驗林木采伐許可證,便將其購進了廠里加工。

原本以為無人知曉,可讓李某某沒有想到的是,江某某在又一次無證砍伐樹木時被公安機關逮個正著。公安機關循跡追蹤林木去向,最終查到了李某某頭上。

經四川楠山林業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涉案的19.51噸木材折算立木蓄積為24.3875立方米,木材材積為16.09585立方米。2018年4月28日,公安機關對本案立案偵查。同年5月23日,被告人李某某接民警通知后主動到內江市森林公安局如實供述了其犯罪事實,并于當日被取保候審。

判決:

非法收購明知是濫伐的林木觸犯刑律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某非法收購明知是濫伐的林木,立木蓄積為24.3875立方米,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非法收購濫伐的林木罪。鑒于李某某接到民警通知后主動到公安機關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從輕處罰;系初犯,酌情從輕處罰。為此,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三款、第六十七條**款、第七十二條**款、第三款及**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條**款之規定,判決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收購濫伐的林木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法官點評:

審理此案后,東興區人民法院法官毛戰英稱,砍伐林木需經行政機關審批許可,否則,將受到行政處罰,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除此之外,非法收購濫伐的林木也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這一法律規定,對于木材加工廠的老板來說,他們是知曉的。然而,為了獲得非法利益,個別木材加工廠的老板心存僥幸,無視法律,以違法的成本換取非法利益,其結果必然是受到法律的懲處。法官提醒,只有合法經營,才會受到法律保護。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非法收購、運輸明知是盜伐、濫伐的林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盜伐、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從重處罰。

免責聲明:凡注明稿件來源的內容均為轉載稿或由企業用戶注冊發布,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轉載稿和圖片涉及版權問題,請作者聯系我們刪除,同時對于用戶評論等信息,本網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

責編:方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