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邊角廢料”也要辦“準運證”
2007-12-06來源:貴州都市報熱度:11994
金黔在線訊遵義市讀者曹女士向本報熱線6774488反映:她開了一個廢棄木材經營部,最近在運輸時,被當地執法部門以“無木材準運證”為由處罰。她搞不明白:自己的木材廠已經交納了各種稅收,運輸“邊角廢料”也要辦理“準運證”?
據曹女士介紹,她于去年底在遵義市忠莊監獄附近開辦了一家廢棄木材經營部,手續合法、齊全,近段時間,她在運輸加工后的小木塊前往貴陽時,被遵義市林業執法部門先后兩次以無“木材準運證”為由查處,分別處以5000元罰款。后來,她去遵義市林業部門辦理“準運證”,一直無法辦到。
12月1日,記者來到遵義市紅花崗區林業局采訪。一名負責人說,按照有關法規,加工后的小木塊也要辦理“木材準運證”,但是必須提供廢棄木材的合法來源,還有就是要提供有效購買廢棄木材的發票(復印件亦可),有了這些手續后,就可以到林業部門申請辦理“準運證”了。對于曹女士幾次來他們那里辦不到“準運證”一事,該負責人的解釋是:“曹女士提供情況有誤或是辦證人員沒有聽明白”。
得到林業執法人員“可以辦準運證”的答復后,曹女士心中的一塊石頭終于落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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