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木家具內藏貓膩 驗收發現壓縮板材
2008-01-04來源:南方都市報熱度:11884
昨日,市民胡先生向本報投訴稱,今年6月份他從珠海康×華家具公司訂購了一套價值為32900元的實木櫥柜,收到貨品后卻發現并非合同約定的實木家具,而是壓縮板材所制。有律師就此指出,商家在簽訂合同時應如實告知樣板材質,也應按合同中的實木供貨。
“實木家具”內藏壓縮板材
昨日,胡先生告訴記者,今年6月12日,他從珠海康×華家具公司訂購了一套價值為32900元的實木櫥柜,今年10月21日,又從該公司訂制了價值31000元的衣帽間柜和實木不銹鋼洗手間柜。前后兩次共交定金46500元,并簽訂了合同。
胡先生告訴記者,11月初他去廠家驗收實木家具時發現了“貓膩”。
據胡先生介紹,他專程找業內人士鑒定后,去向廠家討說法。“幾番交涉后,康×華市場部的張經理承認了面板框架是實木。而中間部分是中纖密度板,他說自己要親自跟單。但是昨天他卻告訴讓我把合同給他們,并給我退還全部定金。”胡先生認為廠家涉嫌欺騙消費者,“廚衛用具的大小、位置都是依照公司建議購買的,現在卻突然要毀約,我的損失誰來負責”?
律師建議協商不成再投訴
就消費者胡先生的質疑,昨日,記者采訪了該家具公司市場部張經理。張經理告訴記者,前天,公司確有向消費者提起退定金一事,但原因是多方面的。對于消費者提到的材質不像實木,商家以次充好,張經理予以否認。張經理還表示,公司會在近幾天內處理好與胡先生之間的消費糾紛。
記者就此采訪了市消委會律師朱光仁,朱律師表示,這樁買賣是憑樣品進行,訂單里面對貨物的品質有要求,注明了要實木家具。按照消費者的理解,實木應該是原木,如果消費者進行檢驗的樣品是商家提供的樣板,里面卻含有壓縮板,明顯和訂單不符。
朱律師商家在消費者訂貨時有如實告知的義務,且應該按照樣品中的原木材質部分供貨,并建議消費者先與賣方協商,達不成調解的情況下去投訴。本網站所刊登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圖片、文字及多媒體形式的新聞﹑信息等,未經著作權人合法授權,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使用或者建立鏡像。否則,將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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