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42-1995 直接用原木--坑木

2008-05-29來源:熱度:12895

GB 142—1995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坑木的樹種、尺寸、材質指標及材積計量等。

  本標準適用于礦井作支柱、支架等用途的原木

2 引用標準

  GB/T 144 原木檢驗

  GB 4814 原木材積表

3 技術要求

3.1 樹種

  松科樹種、楊木及其他硬闊葉樹種。

3.2 尺寸

3.2.1 檢尺長:2.2~3.2,4,5.6m。

3.2.2 檢尺徑:12~24cm,按2cm進級。

3.2.3 長級公差:允許h14200f001.jpg (2658 字節)

  注:對地方礦井,經供需雙方商定可供應檢尺長自1.4m起,檢尺徑8~10cm的坑木。

3.3 材質指標(見下表)

缺陷名稱   
檢量方法及允許限度
  
漏節   
 在全材長范圍內不許有
    
邊材腐朽
 在全材長范圍內不許有
  
心材腐朽   
 在檢尺長范圍內不許有
 
蟲眼   
 在檢尺長范圍內不許有
  

彎曲
  
 **拱高不得超過該彎曲內曲水平長的:
 檢尺長自3.2m以下 3%
 連二4、5、6m 5%
  
外傷、偏枯   
 深度不得超過檢尺徑的10%
  
炸裂、風折木   
 在檢尺長范圍內不許有
  

  注:上表未列的缺陷不計。

4 檢驗方法與材積計量

4.1 尺寸檢量,按 GB/T 144 規定執行。

4.2 材質評定,按 GB/T 144 規定執行。

4.3 材積計量,按 GB 4814 規定執行。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業部提出。

  本標準由中國木材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由原木標準分委會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祝俊新、馮慎杰、王新民、董奎東、羅文吉、鄺立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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