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盜伐濫伐林木資源犯罪的幾點建議
李政
近年來,木材加工業的迅猛發展,致使木材需求量空前增大,隨之而來的是破壞林木資源犯罪案件數量大增。僅以那坡縣為例,2008年至2011年上半年,該縣法院共審結盜伐濫伐林木案件就達48件,判決被告人達62人。根據統計結果分析,盜伐濫伐林木資源犯罪有以下幾個特點:
盜伐濫伐林木罪在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犯罪中占有相當比例。2008年以來,那坡縣法院受理的妨害社會管理秩序類犯罪共計76件,其中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為48件,占63.16%,且均為盜伐濫伐林木犯罪。
盜伐濫伐林木案件呈逐年明顯上升趨勢。2008年法院受理此類案件3件,2009年受理13件,2010年受理22件,2011年上半年已受理10件。
受經濟發展滯后的影響,犯罪人員構成均為農民。2008年至2011年上半年,法院判處的62名盜伐濫伐犯罪人員,都是當地較為貧困鄉村的農民。
從犯罪形態看,共同犯罪數量呈現上升趨勢。2008年受理的3件盜伐濫伐案,尚無共同犯罪;2009年受理的13件盜伐濫伐案中,共同犯罪3件;2010年受理的22件盜伐濫伐案中,共同犯罪4件;2011年上半年受理的10件盜伐濫伐案中,共同犯罪3件,占30%。
引發盜伐濫伐林木資源犯罪的主要原因,一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木材價格持續上漲,一些不法之徒受經濟利益驅動,打起盜伐林木的主意;二是管理不嚴,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三是在對打擊涉木犯罪過程中,司法機關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法制宣傳不到位,在保護森林資源的法制宣傳上缺乏力度和針對性,還沒有形成家喻戶曉的良好氛圍。
從一定程度上說,木材加工產業的快速發展,在為地方經濟做出貢獻的同時,也催生了一系列破壞林木資源犯罪。如何正確引導木材加工這種資源消耗型產業的健康發展,遏制盜伐濫伐林木資源犯罪,**限度地保護地方環境資源,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一是加大懲處力度。要加強司法機關的建設,明確機構設置和職責權限,進一步密切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協調和配合。法院在審判過程中,要注重就案講法,擴大法制宣傳的社會效果,預防和盡可能減少盜伐濫伐林木案件的發生。
二是加大打擊力度。打擊只是一種手段,預防才是目的。要實施打防結合的原則,在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的同時,保證各項制度實施到位,層層落實責任,一抓到底,獎懲分明。
三是加大對國有林木的保護力度。做好林業資源的保護工作,教育群眾愛護家園,保護好自己的生活環境。
四是加強林木資源建設。以防護林、用材林、經濟林、特種用途林分類建設為基礎,做到適度開發、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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