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坦桑尼亞最新木材出口政策
2013-01-16來源:商務部網站熱度:12944
坦桑政府對木材及其加工產品出口有一套完整的手續和規定。
1.允許出口的木材及產品
②木材:軟木鋸材,如松樹和柏樹;柚木、檀木鋸材;所有硬木和軟木的地板制品;特殊用于樂器制造的木材,如黑木。
2.禁止出口的木材及產品
①除柚木、檀木和軟木外,其它硬木原木及其粗加工產品禁止出口。
②木炭
3.辦理出口許可
出口商在出口木材之前,需填寫一年內擬出口產品的出口申請表,同時向森林和養蜂局提交以下文件。
①公司注冊登記證書復印件
②貿易證書復印件
③由坦桑尼亞稅務局頒發的所得稅完稅證書復印件。
④客戶定單或詢盤復印件,標明價格、體積、重量和交易貨幣。
⑤銀行對出口商前一年經營報告復印件(僅用于更新出口許可)。
⑥由森林和養蜂局頒發的林業和蜂業貿易注冊證書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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