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6部門聯合通告:宅基地下烏木也歸國家所有

2013-03-15來源:四川新聞網 熱度:11539

   
    糾結的烏木


  烏木以其巨大的財富價值聞名,好的烏木動輒估價上千萬。


  就在彭州烏木官司尚未最終落下法槌時,眉山6個部門卻聯合發文,以通告的形式明確:眉山市域內,所有自然埋藏的烏木均歸國家所有。


  究竟是為了保護烏木,還是與民爭利?市民和法學界人士各有看法。


  近年來,全國多地頻現烏木,各地因烏木所起的爭執也不少。


  昨日,成都商報獲悉,眉山市六部門已于本月初聯合發文稱,凡眉山市境內自然埋藏的烏木所有權屬于國家,并按屬地管理原則,中心城區248平方公里范圍內發現的烏木歸市人民政府所有,其他范圍的由烏木所在區縣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法管理。


  “無論大小,即便在房前屋后、宅基地下,均歸國有。”昨日,參與起草該文的眉山某部門的郭化(化名)稱,起草的目的主要基于打擊惡意盜挖、故意破壞烏木的人或團伙,并不是說和誰搶利益。


  六部門發文禁止私挖地下烏木


  2月8日,眉山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眉山市國土資源局、眉山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眉山市水務局、眉山市林業局、眉山市公安局六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加強全市烏木資源保護管理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


  通告稱,凡眉山市境內自然埋藏的烏木所有權屬于國家,并按屬地管理原則,中心城區248平方公里范圍內發現的烏木歸市人民政府所有,其他范圍的由烏木所在區縣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法管理。烏木的開挖、采集、鑒定、維護、保管、開發利用須經烏木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批準,由所在區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國土、文化、水務、林業、公安部門按各自權限組織實施。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在眉山市境內私自開挖、采集、隱匿、運輸、販賣、出售烏木。《通告》稱,此舉旨在切實有效保護全市烏木資源,且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眉山市政府授權,本通告適用于眉山市行政區域范圍內。


  發現盜挖部門將據各自權限處罰


  《通告》稱,凡眉山市境內自然埋藏的烏木所有權屬于國家。


  “眉山市境內自然埋藏”如何定義?昨日,郭化表示,根據民法通則相關條款,地下埋藏的烏木屬于無主物,這些屬于國家所有。


  “像房前屋后,田地、河道等埋的烏木就是無主物,就屬于國家所有。”郭化稱,宅基地也不例外。郭化表示,《通告》出臺后,無論自然埋藏烏木的大小,都歸國有。“如果是故意到田里去挖的,國土部門就會對其進行處理,如是在山上,林業部門就會依據“破壞林業”等對其進行處理。”


  “主要是想保護烏木,讓大家不要去私自盜挖、亂挖等。”郭化表示,并不是說和誰搶利益。


  無明確法律禁止故發公文規范


  郭化稱,最近兩年,隨著烏木在眉山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一些自外地來眉山盜采、挖掘烏木的團伙越發猖獗。2012年6月,眉山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眉山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眉山市林業局、眉山市公安局四部門開始醞釀《通告》。


  郭化坦言,當時大家都知道這是一個燙手的山芋,拿到都很棘手。因為這種情況是社會的一個熱點問題,國家也沒有出臺明確的法律法規規定該哪些部門來負責。各部門進行了商量,研究,經過多次討論,隨后,國土和水務部門也加入進來。“整得惱火得很,還到處取過經。”


  最后,報請眉山市政府同意后,《通告》于2月8日正式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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