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以后賣家具需帶說明書

2005-06-27來源:熱度:11527
 國家強制性標準消費品使用說明第六部分——家具部分已從去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其過渡期為一年,在過渡期以后也就是今年10月1日以后,所有家具出廠時一律要按照標準的要求標注產品說明。
    長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標準化處處長劉彤說:“這項國家標準對家具的使用說明做出了嚴格規定,共有11項基本內容,10月1日以后,將嚴格按照這些標準進行實施、檢查。”

免責聲明:凡注明稿件來源的內容均為轉載稿或由企業用戶注冊發布,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轉載稿和圖片涉及版權問題,請作者聯系我們刪除,同時對于用戶評論等信息,本網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