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對進境木質包裝實施國際檢疫標準

2005-08-01來源:中國貿易報熱度:11319
    日前,國家質檢總局、海關總署、商務部、國家林業局聯合發布2005年第11號公告,對進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規定進行調整。公告規定,進境貨物木質包裝應按國際標準在輸出國家或地區進行檢疫除害處理,并加施IPPC(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組織)專用標識。該規定將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為防止林木有害生物隨進境貨物木質包裝傳入我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參照IPPC公布的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第15號《國際貿易中木質包裝材料管理準則》,新制定的進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規定,適用于承載、包裝、鋪墊、支撐、加固貨物的木質材料,經人工合成或經加熱、加壓等深度加工的包裝用木質材料等除外。

  國家質檢總局對進境貨物木質包裝按照國際標準進行管理,將有效防范有害生物入侵,保護我國森林、生態環境及旅游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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