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消費者無處覓責任方 先行賠付需貫徹落實

2013-10-22來源:中華地板網熱度:11267


    在9月1日正式實施的《家居行業經營服務規范》,距離現今已有一個多月的時間,在《規范》的實施過程中,小編通過走訪市場發現,《規范》里的部分措施還未徹底實施,而大多數消費者對該《規范》的實施還不甚明了。
 

  消費者找不到責任方
 

  國慶黃金周期間,各大地板賣場推出了一系列促銷活動,吸引了不少消費者采購。然而記者了解到,部分消費者在關心地板產品本身質量、價格的同時,卻對地板產品買回家后出現質量問題時該如何解決一籌莫展。實際上,部分地板消費者在發現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時總是條件反射地先去找地板商家,而商家往往又將問題推給經銷商,經銷商再推給地板廠家。但現實情況是許多問題在廠家處得不到解決,消費者又找到地板賣場,卻被告之這是與地板商家之間的事情,與賣場無關。這樣一來,又回到原點,消費者像皮球一樣被踢來踢去。
 

  先行賠付需貫徹落實
 

  為及時解決消費者在購買地板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讓消費者買得更加放心,《規范》嚴格規定:家居賣場應執行先行賠付制度,在商品出現瑕疵或缺陷時及時給顧客退換或賠償,在銷售商離場后仍須為顧客提供相應的售后和維護服務。
 

  對于一個地板賣場來說,入駐的地板品牌大大小小上千家,如果賣場要實行先行賠付,就必須對所有的地板等家具產品質量進行嚴格監管。但大多數地板產品都不是從賣場直接輸出,這就在很大程度上難以實現全面監控。如今《規范》中明確對此做出要求,未來對于家居賣場而言,在入駐商家的選擇上勢必就會更加慎重,畢竟沒有任何一家賣場希望過多地為問題商品買單,這將在很大程度上提升消費者購買地板產品時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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