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美木制品出口要求提高
2013-11-21來源:中國木業網熱度:18034
近日,中美兩國就木制工藝品的出口問題舉行商議,重新制定了《中國木制工藝品出口美國植物檢驗檢疫要求》。新要求提高了中國對美國木制工藝品出口的門檻。
據介紹,輸美木制工藝品檢疫《要求》主要內容如下:一是產品涵蓋由竹、木、藤、柳等天然成分制成的、部件直徑大于1厘米的初加工木制工藝品;二是生產企業須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注冊登記,由國家質檢總局批準后提供給美方;三是生產企業須具有符合美方檢疫處理效果要求的檢疫處理設施,并得到國內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其產品檢疫處理的批準;四是確保成品生產批次能溯源到檢疫處理環節,確保裝載木制工藝品的運輸包裝上具有可辨認的產品生產商標識,標識包含生產企業注冊登記號和生產批次信息;五是其原料、半成品或成品,須采用熱處理,或溴甲烷熏蒸處理。
在新規定執行初期,輸美竹木制品企業因不熟悉相關要求容易成為美國法規的“判例”。對此,福州檢驗檢疫局建議:一是相關出口企業結合自身實際,深入了解《要求》內容,做到心中有數;二是對照《要求》,加強自身硬件設施水平,以達到美國要求;三是提高自身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尤其是溯源管理制度的落實;四是與客戶加強溝通,掌握美國各州執法尺度的**手資料。
新《要求》的制定,確實提高了中國木制工藝品的出口門檻,但也在某種程度上促進了企業的轉型升級,推動行業的發展。
免責聲明:凡注明稿件來源的內容均為轉載稿或由企業用戶注冊發布,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轉載稿和圖片涉及版權問題,請作者聯系我們刪除,同時對于用戶評論等信息,本網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