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撕毀環保封條,湖州南潯一負責人被拘!

2017-08-29來源:南潯微生活熱度:17221

8月25日,湖州市南潯鎮某木制品加工廠負責人陳某,因撕毀張貼在生產設備上的“環保封條”,被南潯派出所行政拘留6日。

封條不是封箱帶,

不是你想撕就能撕。

可就是有人隨心所欲,

偷撕封條繼續生產!!

簡要案情

2017年8月21日,湖州南潯某木制品加工廠因未經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從事地板油漆加工項目,被湖州市南潯區環境保護局會同南潯鎮政府當場查封設施、設備。2017年8月23日20時許、8月24日20時許,該木制品廠負責人陳某先后兩次擅自撕下張貼在機器設備上的封條,召集工人繼續生產,后被公安南潯鎮政府工作人員和南潯派出所民警在夜巡時查獲。綜上所述,行為人陳某的行為構成了阻礙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

法律貼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別看“封條”小小一片紙,

撕毀是要拘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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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方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