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多家木業企業涉及“粉塵6條”違法被處罰!

2022-09-21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熱度:9404

廣西壯族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公布一批涉及“粉塵6條”違法行為的典型執法案例,示范引領各地應急管理部門規范執法、嚴格處罰,警示粉塵涉爆企業對照“粉塵6條”重點檢查事項自查自改。

案例1:南寧市西鄉塘區應急管理局對南寧市鑫豐木業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案

2022年6月27日,南寧市西鄉塘區應急管理局對南寧市鑫豐木業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企業存在涉及“粉塵6條”的以下問題:干式除塵系統未規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種控爆措施。以上行為違反了《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安全規定》(應急管理部令第6號)第十五條**款的規定。南寧市西鄉塘區應急管理局依據《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安全規定》(應急管理部令第6號)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并結合自由裁量,責令該企業限期改正,并做出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2:貴港市應急管理局對廣西湘園木業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案

2022年6月14日,貴港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廣西湘園木業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企業存在涉及“粉塵6條”的以下問題:一是現場張貼的粉塵清理制度未明確清理范圍、清理周期、清理方式和責任人員,作業現場積塵厚重未及時規范清掃;二是干式除塵系統未規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種或多種控爆措施;三是與砂光機連接的風管未設置火花探測報警裝置。以上行為分別違反了《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安全規定》(應急管理部令 第6號)第十八條**款、第十五條**款、第十七條**款的規定。貴港市應急管理局依據《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安全規定》(應急管理部令第6號)第二十九條、《安全生產法》**百零二條、《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安全規定》第二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并結合自由裁量,責令該企業限期改正,并做出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3:崇左市應急管理局對廣西扶綏縣金輪木業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案

2022年5月13日,崇左市應急管理局、扶綏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廣西扶綏縣金輪木業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企業存在涉及“粉塵6條”的以下問題:干式除塵系統未規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種或多種控爆措施。以上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款的規定。崇左市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并結合自由裁量,責令該企業限期改正,并做出罰款人民幣1.8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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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方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