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銷員規(guī)避“**折扣”限制 家具賣場暗存“陰陽合同”
2008-10-13來源:荊楚網(wǎng)熱度:11597
在武漢一些大型家具賣場訂購家具時,很多顧客發(fā)現(xiàn),得按促銷員的要求簽下兩份不一樣的訂貨合同。和實際成交相同的合同由促銷員和顧客保管,雙方在簽收家具時核對;而另一份合同則是促銷員用來規(guī)避商場規(guī)定而使用的障眼法。
市民陳女士近日訂好家具后感慨不已:廠家和家具賣場的這種博弈,肯定讓不少老實的顧客吃了虧。近日,陳女士到雄楚大街某家具賣場看中一款家具,但那款家具并不參加賣場的促銷活動。按照賣場規(guī)定,凡不參加賣場活動的家具均不得低于原價的8.5折出售。
見陳女士對8.5折未動心,促銷員隨后小聲答應7折優(yōu)惠。簽“訂貨合同”時,陳女士發(fā)現(xiàn)不對頭:雖然實際付款價一樣,但那款家具的貨號、原價都與她看中的那款家具不一樣。
促銷員說,這份合同只是為了規(guī)避賣場與折扣有關的規(guī)定而寫,其實是個假合同。繳費后促銷員再和顧客訂一份實際成交款式、價格的真合同。“原來,如果在賣場相信所謂**折扣不能突破,就上了當。”陳女士感嘆。
采訪中,多數(shù)家具賣場管理人員均表示,商場與廠家約定折扣范圍,是為了要求廠家明折明扣,以維護賣場形象,樹立信譽度。
對于這一做法,很多顧客對記者表示已司空見慣。不過,他們也認為,更希望明碼標價的做法能在家具賣場得到普及。
市民陳女士近日訂好家具后感慨不已:廠家和家具賣場的這種博弈,肯定讓不少老實的顧客吃了虧。近日,陳女士到雄楚大街某家具賣場看中一款家具,但那款家具并不參加賣場的促銷活動。按照賣場規(guī)定,凡不參加賣場活動的家具均不得低于原價的8.5折出售。
見陳女士對8.5折未動心,促銷員隨后小聲答應7折優(yōu)惠。簽“訂貨合同”時,陳女士發(fā)現(xiàn)不對頭:雖然實際付款價一樣,但那款家具的貨號、原價都與她看中的那款家具不一樣。
促銷員說,這份合同只是為了規(guī)避賣場與折扣有關的規(guī)定而寫,其實是個假合同。繳費后促銷員再和顧客訂一份實際成交款式、價格的真合同。“原來,如果在賣場相信所謂**折扣不能突破,就上了當。”陳女士感嘆。
采訪中,多數(shù)家具賣場管理人員均表示,商場與廠家約定折扣范圍,是為了要求廠家明折明扣,以維護賣場形象,樹立信譽度。
對于這一做法,很多顧客對記者表示已司空見慣。不過,他們也認為,更希望明碼標價的做法能在家具賣場得到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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