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造林綠化成績斐然

2004-04-29來源:熱度:11405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1989年湖北省委、省政府作出“十年綠化湖北”的決定之后,湖北省造林綠化步伐明顯加快。1994年全省基本消滅宜林荒山,受到了黨中央、國務院的表彰;1998年基本完成綠化達標任務,實現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年綠化湖北”的目標。進入新世紀,在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林業生態建設,加大對林業投入的有利形勢下,湖北省積極實施“以大工程帶動林業的大發展”戰略,相繼啟動實施了林業六大工程,造林綠化呈現出飛速發展的新局面。
    ——長江防護林等一批生態建設工程取得明顯成效。上世紀80年代以來,全省通過實施長江防護林工程,在78個縣(市)累計完成營造林2614萬畝;通過開展飛播造林,完成造林659萬畝;通過開展防沙治沙工程,治理沙化及荒漠化土地315萬畝。
    一一退耕還林和天然林保護工程穩步推進。2000年至2003年,全省83個退耕還林工程縣(市、區)共完成退耕還林計劃837萬畝,其中,坡耕地造林394萬畝,荒山荒地造林443萬畝。21個天然林保護工程縣(市、區)共完成公益林建設任務395.7萬畝,其中,封山育林303.4萬畝,飛播林補植管理80.9萬畝,人工造林11.4萬畝;管護天然林4656萬畝。
    ——商品林業基地建設力度加大。近年來,全省結合產業結構調整,先后建成了沿江濱湖及鄂北崗地楊樹基地、咸寧低山丘陵竹類基地等10多個大型林業基地。目前,全省經濟林總面積達到1750萬畝,速生豐產用材林面積達到850萬畝。全省還建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苗木花卉基地,種植面積從1998年的不足7萬畝,發展到2003年的32萬畝。
    一一外資造林取得新突破。1989年以來,全省相繼啟動實施了四期世行貸款造林項目,貸款總規模近5億元人民幣,累計完成造林400多萬畝。近年來,全省又相繼啟動實施了日本政府援助漢江上游防護林項目、聯合國糧農組織援助鄂州生態防護林項目、德國政府援助湖北造林項目(德援一期)等外資、外援項目,共引進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援助資金近1.8億元人民幣,完成造林80多萬畝。
    ——社會造林和形象林業建設成效顯著。從1981年全國人大頒布《關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到現在,全省參加義務植樹累計達5.4億人次,共植樹8.1億株。近幾年,全省以綠色通道建設和省界綠化為重點,大力建設湖北的形象林業,對30多個省界“口子鎮”及其視野范圍內的荒山進行了專項造林綠化,對縣道以上的道路全面開展了綠色通道建設。據統計,2000年至2003年,全省共綠化省界荒山64萬畝,建設高標準的綠色通道34055公里。
    近幾年,湖北省造林綠化一年一大步,一年上一個新臺階。2001年,全省完成人工造林200萬畝;2002年,完成人工造林444.4萬畝;2003年,完成人工造林505萬畝。在推進林業發展的過程中,湖北各地從實際出發,不斷創新工作思路,搞活經營機制,加強項目監管,不僅大大加快了造林綠化進程,而且有效提高了造林質量。
    一是實行造封并舉,強化對新造林的培育和管護。為鞏固造林綠化成果,近年來,湖北省大力開展封山育林、封山護林,取得了明顯成效。全省每年封山育林、封山管護面積都在6000萬畝左右,加上天保工程禁伐、封育和管護的800多萬畝面積,整個封山育林、封山管護面積占全省有林地面積的80%,有效促進了全省林分質量和森林覆蓋率的提高。
    二是創新經營機制,大力推進民營林業的發展。為引導和規范民營林業的發展,湖北省制發了規范林地流轉的文件,落實“誰造誰有”的林業政策,通過政策引導、技術指導和示范服務,吸引和帶動社會力量投入林業建設。近年來,先后有20多個省內外的企業在湖北大規模地投資造林,眾多的個體戶和廣大的農民積極投身林業建設,各種民營投資主體已經成為全省造林綠化的主力軍,去年全省民營造林比例已占到了72.9%。全省通過拍賣、承包、合作等形式流轉林地1000多萬畝,共吸納12億多元資金投入造林綠化,使一些長期沒有綠化的宜林荒山披上了綠裝。
    三是加強項目監管,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在造林質量管理上,湖北省林業部門在全國率先實行了重點工程項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標制、造林綠化工程監理制、林木種苗公開采購等,不僅提高了造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而且防止了林業工程建設中腐敗行為的發生。在林業項目資金使用管理上,全面推行報賬制,保證了林業工程項目的建設質量和效益。在林業工程檢查驗收上,省林業主管部門統籌安排,一個縣(市)一般只派出一個綜合檢查驗收組,并推行廉政驗收,實行經費包干,食宿費用自理,不僅減輕了被檢查單位的經濟負擔,而且保證了檢查的公正性和驗收質量。
    四是建立激勵機制,調動各地造林綠化的積極性。近幾年,湖北省充分利用國家實施六大工程的機遇,運用國家的優惠政策,根據各地發展林業積極性的高低和在建項目的實施情況,確定林業重點項目和資金的投放去向,對積極性高、實施情況好的地方,給予重點支持;對要項目積極、實施項目消極的地方,減少林業項目和投資,用激勵機制調動各地發展林業的積性,保證各項林業項目工程的順利實施。(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200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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