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家具進入美國須出“戶籍”

2010-04-02來源:新快報 熱度:11701

    所有木制家具產品在進入美國時必須出具“合法”的木材原產地證明。記者3月29日從中山檢驗檢疫局獲悉,4月1日起,美國《萊西法案》覆蓋范圍將擴大至所有木制家具產品,法案要求進口商在每次船運進口植物或林產品時都要提供原料來源和樹種的基本申報,包括選用木材種類的拉丁名、采伐的國家、數量、尺寸和價值等信息,違法行為有可能受到不高于50萬美元或不超過5年監禁、沒收貨物的處罰。該項法案將對木制家具出口企業產生重大影響。

    據了解,木制品、家具是中山重要的出口產品之一,2009年經檢驗出口的中山木制品、家具貨值有近六億美元,其中美國是中山木制家具的出口大國。2009年出口美國貨值達2.42億美元,同比增長9.9%,占全部出口木制品、家具貨值的40.6%。今年截至3月23日,出口美國貨值已達6540.8萬美元。

    對此,中山檢驗檢疫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雖然《萊西法案》修正案要求實施申報和違法處罰的主體都是進口商,要求進口商申報其進口產品中所含的木材來源的合法性,但美國進口企業為遵守法律要求、避免受罰,必然會要求我出口企業、生產商提供相關詳細信息,并對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負責。由于大部分出口木制品從木材采伐到成品出口經過許多中間環節,提供其中每種植物成分的種屬和來源信息,即使在發達國家也很難實現,尤其以纖維板、實木、竹、藤等多種材料制成的家具,要求生產商提供所有植物原材料供應鏈的資料并證明其合法性,對于出口企業來講任務相當艱巨。出口企業如不能按進口商要求提供信息,將面臨失去客戶的風險;如因申報不實接受調查、無法清關,則可能收不回貨款而遭受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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