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木材法案》執行不一致非法木材流向市場
歐盟委員會最近發布的一項新研究顯示,歐盟成員國在《歐盟木材法案》(EUTR)執法進程方面存在巨大差異,導致不少木材進口企業有機會逃避法律責任。
日本《合法木材法案》今年5月正式生效
據國際熱帶木材組織(ITTO )全球林產品市場信息(MIS)報告,日本《促進合法采伐木材流通與利用法實施法案》(《合法木材法案》)將于2017年5月20日起正式生效,以期推動合法采伐木材及木材產品的使用和銷售。實施法案的草案已于今年2月22日發布,正在向公眾征詢意見和建議。針對木建筑所需原料具有多樣性這一情況,此法案體現出很強的靈活性,只要求注冊經合法證明的原料,同時強調,法案的目的是促進合法采伐木材的使用,而不是懲戒企業。
歐盟新木材法案對中國木材企業影響分析
從2008年的《美國雷斯修正案》到如今的歐盟新木材法案,中國入世12年來,紛繁復雜的貿易壁壘將“中國制造”“團團圍住”。無論是要積極順應國際潮流,還是爭取更多國際話語權維護自身利益,中國企業“走出去”都將走得越來越艱辛。 2013年3月3日,歐盟新木材法案正式開始強制實施,雖然早在2012年法案就已經出臺,我們也了解并且開始積極應對這項新規。但歐盟作為我國木材及木制品的重要出口市場,對我國木制品供應商來說,這又是一個不小的挑戰。 木材供應鏈面臨新挑戰 該法規主要適用于在歐盟內生產及從歐盟以外國家進口的木材及其木制品。新木材法案要求進入歐盟市場的木材及木制產品的企業承擔一種義務,即木材不能來自非法采伐的森林,這包括實施用于收集供應木材或木制品來源信息的盡責調查系統、源自非法途徑的木材及木制品的風險評估,以及緩解非法采伐的木材及制品進入供應鏈的風險。輸歐的木材及木制品,其生產加工銷售鏈條上的所有廠商,必須提交木材來源地、國家及森林,木材體積和重量,原木供應商的名稱地址等證明木材來源合法性的基本資料。 歐盟新木材法案的目的是要驗證原材料的合法性,這就要求能追溯整個供應鏈。“歐洲進口商從中國進口的往往是最終產品,然而,中國生產商可能會在這些產品中使用了其他企業提供的、甚至來自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原材料,這就涉及整個供應鏈源頭的合法性。”業內人士分析,顯然,供應鏈的復雜性是這個法規帶給相關企業的挑戰。以紙張為例,對于其合法性的追蹤,要追溯到造紙廠、紙漿廠、木材加工廠、林場,最重要的就是鑒別林場或小農戶的采伐是不是合法。在整條供應鏈當中,某些原材料可能來自不同地區,甚至不同的國家,這就加大了整個供應鏈追蹤的難度。對于中國供應商來講,要使錯綜復雜的供應鏈上每個環節都清晰可見,顯然并非易事。 要加快構建起盡責體系 新木材法規的基本要求為,對第一個將木材制品投放到歐盟市場的人(定義為“運營者”)實行盡責調查系統,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來源于非法采伐木材制品進入歐盟市場的風險。為了符合歐盟木材法規,該法規要求每一個運營者執行記錄制度,進行盡責調查。這可以是他們自己已經建立的制度,或者是由第三方制定的制度。所有相關的記錄必須保存5年,如果需要,還必須提供合格的證據。供應商對于原材料的來源,要有很清晰的說明,如果追蹤,就會一直追蹤到木材的來源。因此,每個供應商必須要確保能獲得其上游供應商的證明文件。 有關專家就曾表示,如果按照歐盟的標準,所有的木材都必須提交相應的合法資料證明,這實施起來的難度就太大了。一旦產品中的某一零部件無法達標,那么整件產品將無法進入歐洲市場。由于最終的判決結果由歐盟決定,因此中國企業需要再獲得本國鑒定后再次花費一大筆費用用于通過歐盟鑒定,導致企業成本大幅上漲。 一直以來,中國經濟發展呈現粗放式特點,單位GDP能耗和主要產品能耗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中國現在每百萬美元GDP所消耗的能源數量是美國的3倍、日本的6倍。我國出口產品也以高能源投入、低附加值產品為主,面對日益增多的貿易壁壘,我國必須轉變外貿經濟增長方式,走綠色貿易發展之路。專家呼吁,中國制造已經不能局限于單純數量的增長,中國企業想要具備新的增長點,就必須順應這種趨勢,加快構建起符合中國國情的盡責體系。 “走出去”就要做足功課 作為強制性法規,歐盟新木材法案構筑了新的壁壘,對中國出口歐盟家具或木制品極為不利。一位家具企業老板介紹說,隨著原材料、人工成本的上升,企業生產成本不斷提高,壓縮了企業的利潤空間。此外人民幣升值又使得企業利潤縮水,歐美新規無疑是雪上加霜。 據介紹,原木和木材產品供應國中,有不少存在非法采伐的問題,使用“非法原木”的情況集中在中小企業身上,新規可能會使這類家具企業放棄歐盟市場。畢竟中小企業大多靠低廉的價格來吸引客戶,現在勞動力成本已無優勢,如果改為采購歐美國家的所謂有“身份證”的原木,可能失去競爭優勢。 未學會游泳就下到深水區,摸不到石頭也過不成河。面對越來越嚴格的國際貿易壁壘,中國企業要提前做好準備,企業在木制品原輔材料的選擇上應保證來源合法,實行負責任采購,還要積極地向經過森林管理委員會(FSC)認證的可持續木材靠攏,確保向歐盟輸出木材和木制品的合法性證明等基本資料的齊全,杜絕參與非法木材和非法木制品交易。對于新環保設計指令,相關企業應改進能源相關產品的環境績效和生產鏈,提升用材的環保標準,優化整個生產流程,在非能耗產品方面的能源效率和節約資源成本方面尤其需要著力更多。政府有關部門應積極與歐盟方面進行對話和雙邊合作,力助上述產品出口順暢。
歐盟木材法案正式生效 我國木制品出口歐盟市場受阻
2013年3月3日起,所有出口到歐盟的木制品必須持有第三方合法木材認證,如FSC,PEPC等。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中國市場能獲此認證的木材僅1%。為應對挑戰,企業還需及早作出調整。 歐盟“木材及木制品規例和新環保設計指令”的存在,令名為非強制性的國際森林認證(FSC)顯現出“強制”本色。因為按照2010年10月通過的歐盟“環保指令”要求,2013年3月3日起,所有出口到歐盟的木制品必須持有FSC“身份證”。 最后期限已到,經過2010年至2013年兩年的“預熱”,國內家具木制品出口企業準備好了嗎? 企業尚顯被動 “聽說過,全名忘了。”當被問及是否知曉已經生效的歐盟“木材及木制品規例和新環保設計指令”時,寧波永淦工藝品有限公司國際市場經理施海濤這樣告訴國際商報記者。 仿古家具是施海濤所在公司主要出口產品之一,而歐洲市場則為其年均貢獻60%~70%的出口量,但施海濤對歐盟市場頒布的法規表現不敏感。 據他介紹,2013年開年后,已有部分歐洲客戶以“環保指令”需要認證為由,開始要求其提供木材供應商證明文件等一并發來一些表格讓其填寫。施海濤稱,客戶所要求的文件均已按時提交,目前在等客戶反饋,畢竟下單和出貨之間有幾個月的時間可以緩沖,他認為到時再按照歐洲市場要求辦理還來得及。“說實話,環保指令要求什么我現在都不知道,等著客商消息吧,反饋不合格再說。”施海濤表現得很坦然。 事實上,與施海濤懷有同樣心態的出口企業并不在少數。比如青島良木集團為了瞄準中高端家具市場,早年就完成了FSC認證,但在談起面對外部市場規則改變時,其國際部馬經理向國際商報記者指出,除公司戰略發展要求外,大多出口企業都是“被動”反應,中小規模企業尤甚。 獲FSC認證不易 資料顯示,目前,全世界獲得認證的木材大約只有10%,而中國市場能夠獲得認證的木材還不到1%。 獲得FSC認證其實并不容易。辦理所謂的FSC“身份證”需要提交木材來源地、國家及森林、木材體積和重量、原木供應商的名稱地址等證明木材來源合法性的基本資料。據輕工商會之前提供的官方報告稱,FSC認證過程1個月即可完成,費用一般為2萬~3萬元,林場認證一般要10萬元,當然還要具體看申請方的規模和面積。證書的有效期為5年,每年還有年審費,費用一般為1萬至2萬元。 但隸屬國際FSC認證權威機構瑞士SGS集團的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全國業務拓展及市場開發經理李蕾曾對國際商報記者指出:“實際操作下來,遠不是這么簡單。” 她稱,時間方面,如果出口企業木制品原料取材來源地已經具有FSC認證,從申報材料到最終認證批準,需要2~4個月完成,遠超1個月;如果出口企業木制品原料取材來源地尚不具有FSC認證,則意味著出口企業必須重新選擇有認證的林場或協商木材供應林場參與認證,“這樣算下來,所需要的時間就不止幾個月了,幾年都是有可能的”。 李蕾補充說,資料中提到的都是硬性花費,其實企業在申請認證過程中,學習認證規則、聘用認證人才、材料準備等各種軟性花費也應計算在內。如此再看,為了申請FSC認證,企業的財務成本遠不止幾萬元。 應對要趁早 對出口企業一線工作頗為了解的廣東湛江檢驗檢疫局一不愿透露姓名的負責人對國際商報記者分析稱,“環保指令”會令企業生產成本大幅提升,擠壓利潤,連鎖反應下,國內家具、木制品行業或因此遭遇洗牌,部分依靠成本優勢經營的中小企業被“劣汰”,只有及早應對影響才能降到最小。 余姚市廣豐工貿發展有限公司是寧波一家從事板式家具生產的企業,該企業曾算過一筆賬,稱“環保指令”對他們來說會增加許多原來沒有的“額外工作”并大幅增加生產成本,如板材成本增加近50%(按照密度板的進價,以前用的非FSC認證板材的價格和現在的FSC認證板材的價格相比),預計今年出口產品企業將漲價10%,這在國際市場萎靡、出口競爭加劇的當下,顯然不是一個利好消息。 廣東湛江檢驗檢疫局負責人由此建議,一方面,國內家具、木制品出口企業 比如宜華木業公司開發的新工藝,將生產余料邊端打成一個個方形凹凸,將余料連接在一起加以利用,降低了“環保指令”帶來的成本上升。
歐盟新木材法案正式實施地板出口更艱辛
歐盟新木材法案已正式開始強制實施,雖然早在2012年法案就已經出臺,我們也了解并且開始積極應對這項新規。但歐盟作為我國木材及木制品的重要出口市場,對我國木制品供應商來說,這又是一個不小的挑戰。 從2008年的《美國雷斯修正案》到如今的歐盟新木材法案,中國入世12年來,紛繁復雜的貿易壁壘將“中國制造”“團團圍住”。無論是要積極順應國際潮流,還是爭取更多國際話語權維護自身利益,中國企業“走出去”都將走得越來越艱辛。 歐盟新木材法案正式實施地板出口更艱辛木材供應商壓力山大 該法規主要適用于在歐盟內生產及從歐盟以外國家進口的木材及其木制品。新木材法案要求進入歐盟市場的木材及木制產品的企業承擔一種義務,即木材不能來自非法采伐的森林,這包括實施用于收集供應木材或木制品來源信息的盡責調查系統、源自非法途徑的木材及木制品的風險評估,以及緩解非法采伐的木材及制品進入供應鏈的風險。 輸歐的木材及木制品,其生產加工銷售鏈條上的所有廠商,必須提交木材來源地、國家及森林,木材體積和重量,原木供應商的名稱地址等證明木材來源合法性的基本資料。歐盟新木材法案的目的是要驗證原材料的合法性,這就要求能追溯整個供應鏈。 “歐洲進口商從中國進口的往往是最終產品,然而,中國生產商可能會在這些產品中使用了其他企業提供的、甚至來自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原材料,這就涉及整個供應鏈源頭的合法性。”業內人士分析,顯然,供應鏈的復雜性是這個法規帶給相關企業的挑戰。以紙張為例,對于其合法性的追蹤,要追溯到造紙廠、紙漿廠、木材加工廠、林場,最重要的就是鑒別林場或小農戶的采伐是不是合法。 在整條供應鏈當中,某些原材料可能來自不同地區,甚至不同的國家,這就加大了整個供應鏈追蹤的難度。對于中國供應商來講,要使錯綜復雜的供應鏈上每個環節都清晰可見,顯然并非易事。 地板出口企業需做足準備 作為強制性法規,歐盟新木材法案構筑了新的壁壘,對中國出口歐盟地板或木制品極為不利。一位地板企業老板介紹說,隨著原材料、人工成本的上升,企業生產成本不斷提高,壓縮了企業的利潤空間。此外人民幣升值又使得企業利潤縮水,歐美新規無疑是雪上加霜。 據介紹,原木和木材產品供應國中,有不少存在非法采伐的問題,使用“非法原木”的情況集中在中小企業身上,新規可能會使這類地板企業放棄歐盟市場。畢竟中小企業大多靠低廉的價格來吸引客戶,現在勞動力成本已無優勢,如果改為采購歐美國家的所謂有“身份證”的原木,可能失去競爭優勢。 未學會游泳就下到深水區,摸不到石頭也過不成河。面對越來越嚴格的國際貿易壁壘,中國企業要提前做好準備,企業在木制品原輔材料的選擇上應保證來源合法,實行負責任采購,還要積極地向經過森林管理委員會FSC認證的可持續木材靠攏,確保向歐盟輸出木材和木制品的合法性證明等基本資料的齊全,杜絕參與非法木材和非法木制品交易。 對于新環保設計指令,相關企業應改進能源相關產品的環境績效和生產鏈,提升用材的環保標準,優化整個生產流程,在非能耗產品方面的能源效率和節約資源成本方面尤其需要著力更多。政府有關部門應積極與歐盟方面進行對話和雙邊合作,力助上述產品出口順暢。 轉變經濟增長方式 新木材法規的基本要求為,對第一個將木材制品投放到歐盟市場的人定義為“運營者”實行盡責調查系統,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來源于非法采伐木材制品進入歐盟市場的風險。為了符合歐盟木材法規,該法規要求每一個運營者執行記錄制度,進行盡責調查。這可以是他們自己已經建立的制度,或者是由第三方制定的制度。所有相關的記錄必須保存5年,如果需要,還必須提供合格的證據。供應商對于原材料的來源,要有很清晰的說明,如果追蹤,就會一直追蹤到木材的來源。 因此,每個供應商必須要確保能獲得其上游供應商的證明文件。有關專家就曾表示,如果按照歐盟的標準,所有的木材都必須提交相應的合法資料證明,這實施起來的難度就太大了。一旦產品中的某一零部件無法達標,那么整件產品將無法進入歐洲市場。由于最終的判決結果由歐盟決定,因此中國企業需要再獲得本國鑒定后再次花費一大筆費用用于通過歐盟鑒定,導致企業成本大幅上漲。一直以來,中國經濟發展呈現粗放式特點,單位GDP能耗和主要產品能耗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中國現在每百萬美元GDP所消耗的能源數量是美國的3倍、日本的6倍。 我國出口產品也以高能源投入、低附加值產品為主,面對日益增多的貿易壁壘,我國必須轉變外貿經濟增長方式,走綠色貿易發展之路。專家呼吁,中國制造已經不能局限于單純數量的增長,中國企業想要具備新的增長點,就必須順應這種趨勢,加快構建起符合中國國情的盡責體系。
歐盟新木材法案正式實施 木材供應商壓力山大
歐盟新木材法案已正式開始強制實施,雖然早在2012年法案就已經出臺,我們也了解并且開始積極應對這項新規。但歐盟作為我國木材及木制品的重要出口市場,對我國木制品供應商來說,這又是一個不小的挑戰。從2008年的《美國雷斯修正案》到如今的歐盟新木材法案,中國入世12年來,紛繁復雜的貿易壁壘將“中國制造”“團團圍住”。無論是要積極順應國際潮流,還是爭取更多國際話語權維護自身利益,中國企業“走出去”都將走得越來越艱辛。 木材供應商壓力山大 該法規主要適用于在歐盟內生產及從歐盟以外國家進口的木材及其木制品。新木材法案要求進入歐盟市場的木材及木制產品的企業承擔一種義務,即木材不能來自非法采伐的森林,這包括實施用于收集供應木材或木制品來源信息的盡責調查系統、源自非法途徑的木材及木制品的風險評估,以及緩解非法采伐的木材及制品進入供應鏈的風險。 輸歐的木材及木制品,其生產加工銷售鏈條上的所有廠商,必須提交木材來源地、國家及森林,木材體積和重量,原木供應商的名稱地址等證明木材來源合法性的基本資料。 歐盟新木材法案的目的是要驗證原材料的合法性,這就要求能追溯整個供應鏈。“歐洲進口商從中國進口的往往是最終產品,然而,中國生產商可能會在這些產品中使用了其他企業提供的、甚至來自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原材料,這就涉及整個供應鏈源頭的合法性。” 業內人士分析,顯然,供應鏈的復雜性是這個法規帶給相關企業的挑戰。 以紙張為例,對于其合法性的追蹤,要追溯到造紙廠、紙漿廠、木材加工廠、林場,最重要的就是鑒別林場或小農戶的采伐是不是合法。在整條供應鏈當中,某些原材料可能來自不同地區,甚至不同的國家,這就加大了整個供應鏈追蹤的難度。對于中國供應商來講,要使錯綜復雜的供應鏈上每個環節都清晰可見,顯然并非易事。 地板出口企業需做足準備 作為強制性法規,歐盟新木材法案構筑了新的壁壘,對中國出口歐盟地板或木制品極為不利。一位地板企業老板介紹說,隨著原材料、人工成本的上升,企業生產成本不斷提高,壓縮了企業的利潤空間。此外人民幣升值又使得企業利潤縮水,歐美新規無疑是雪上加霜。 據介紹,原木和木材產品供應國中,有不少存在非法采伐的問題,使用“非法原木”的情況集中在中小企業身上,新規可能會使這類地板企業放棄歐盟市場。畢竟中小企業大多靠低廉的價格來吸引客戶,現在勞動力成本已無優勢,如果改為采購歐美國家的所謂有“身份證”的原木,可能失去競爭優勢。 未學會游泳就下到深水區,摸不到石頭也過不成河。面對越來越嚴格的國際貿易壁壘,中國企業要提前做好準備,企業在木制品原輔材料的選擇上應保證來源合法,實行負責任采購,還要積極地向經過森林管理委員會FSC認證的可持續木材靠攏,確保向歐盟輸出木材和木制品的合法性證明等基本資料的齊全,杜絕參與非法木材和非法木制品交易。對于新環保設計指令,相關企業應改進能源相關產品的環境績效和生產鏈,提升用材的環保標準,優化整個生產流程,在非能耗產品方面的能源效率和節約資源成本方面尤其需要著力更多。政府有關部門應積極與歐盟方面進行對話和雙邊合作,力助上述產品出口順暢。 轉變經濟增長方式 新木材法規的基本要求為,對第一個將木材制品投放到歐盟市場的人定義為“運營者”實行盡責調查系統,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來源于非法采伐木材制品進入歐盟市場的風險。為了符合歐盟木材法規,該法規要求每一個運營者執行記錄制度,進行盡責調查。這可以是他們自己已經建立的制度,或者是由第三方制定的制度。所有相關的記錄必須保存5年,如果需要,還必須提供合格的證據。供應商對于原材料的來源,要有很清晰的說明,如果追蹤,就會一直追蹤到木材的來源。因此,每個供應商必須要確保能獲得其上游供應商的證明文件。 有關專家就曾表示,如果按照歐盟的標準,所有的木材都必須提交相應的合法資料證明,這實施起來的難度就太大了。一旦產品中的某一零部件無法達標,那么整件產品將無法進入歐洲市場。由于最終的判決結果由歐盟決定,因此中國企業需要再獲得本國鑒定后再次花費一大筆費用用于通過歐盟鑒定,導致企業成本大幅上漲。 一直以來,中國經濟發展呈現粗放式特點,單位GDP能耗和主要產品能耗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中國現在每百萬美元GDP所消耗的能源數量是美國的3倍、日本的6倍。我國出口產品也以高能源投入、低附加值產品為主,面對日益增多的貿易壁壘,我國必須轉變外貿經濟增長方式,走綠色貿易發展之路。專家呼吁,中國制造已經不能局限于單純數量的增長,中國企業想要具備新的增長點,就必須順應這種趨勢,加快構建起符合中國國情的盡責體系。
歐盟新木材法案對中國木制品企業帶來顯著影響
世界木材工業的快速發展帶來了非法采伐等突出問題,為了抑制非法采伐活動,歐盟于 2010年10月制定的《歐盟木材法規》已于2013年3月3日開始強制實施。新法規要求所有進入歐盟市場的木材產品都具有合法性,即歐盟27國所有的木材生產商和進口商都必須通過“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以確保所有進入歐盟市場交易的木材產品的合法性,從而要求所有向歐盟提供木材產品的廠商都必須建立可追溯的供銷監管鏈。中國是世界最大的木材產品生產國和貿易國,同時也是歐盟市場木材產品最重要的進口國,歐盟新木材法案的實施將對中國木材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發展帶來顯著影響。 沖擊——中小企業是新法案影響主體 近些年,我國商品出口頻頻遭遇壁壘。據悉,歐盟近日正式實施的歐盟新木材法規,進一步提高了我國木制品的輸歐門檻。中國作為歐盟市場木材產品最重要的進口國,并且由于中小企業在中國的木材行業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歐盟新木材法案的實施必將對我國木材中小企業帶來顯著影響。 據統計,2008年,中國木材行業共有企業12.79萬家,其中中小企業12.55萬家,占全部企業數量的98.07%,中小企業在我國木材行業出口中也占有重要地位,2008年中國木材行業出口企業4014家,其中中小企業就有3854家。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該法規的出發點是為了抵制對森林的非法采伐,對于解決目前全球森林退化和氣候變暖等問題有著積極意義。另外,新法規可以提高合法木材的市場競爭力,引導廣大企業采用合法木材作為原材料,有效減低非法采伐木材所引起的市場惡性競爭。歐盟木材木制品貿易的這道新壁壘,事關企業的生死存亡,中國出口企業紛紛感到“壓力山大”。 擔憂——醉翁之意直指中國制造 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木制品出口國,家具、人造板、地板及木制品的出口量均位居世界首位。歐盟是我國木制品出口第二大市場,2011年出口歐盟的木制品占中國木制品當年出口總額的近1/4。 有專家指出,新木材法規除了將導致部分發展中國家生產的木材和木制品難以進入歐盟市場,還將直接引發木家具、木制品企業原材料成本的上漲,以及大幅提高企業管理的成本。據了解,中國由于森林資源缺乏,國內木材供需缺口很大程度上依賴進口彌補。2009年-2010年中國共進口木材3.7億立方米,2010年中國木制品進口總額達112億美元,是世界第二大木制品進口國。中國木材的進口主要來自發展中國家,包括俄羅斯、泰國、巴布亞新幾內亞、所羅門群島和加蓬等國,這些國家的森林保護法律體系尚未健全,濫砍濫伐嚴重,難以提供有效的木材合法證明,被認為是世界木材非法采伐的來源地。該法規實施以后,使用這些來源地木材生產的木制品將難以進入歐洲市場,那些無法調整木材來源渠道的企業甚至會被迫退出歐洲市場。 從全球范圍來看,獲得FSC認證的木材大約只有10%。而就中國而言,市場上獲得認證的木材則不到1%。專家認為,歐盟新木材法規作為一個新的“綠色壁壘”,無疑大大抬高了我國家具、地板等木制品出口的門檻。 壓力——木材行業面臨“大浪淘沙” 歐盟的新指令對我國地板企業影響到底如何?很多企業分析,歐盟新規執行后,通過 FSC森林供應認證的原材料比較少,必然導致企業增加采購成本,還要承擔額外的認證費用。因此,新政策的執行,木制品行業可能會出現洗牌,對出口企業特別是中小型出口企業將會產生較大影響,甚至可能會迫使相關企業退出歐洲市場。 專家分析,歐盟新木材法案的實施對不同規模的企業影響具有顯著的差異,對規模小的企業的不利影響相對較重,而對規模較大的企業的不利影響程度相對較輕,從而可能促使較大規模的企業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進行調整,而規模較小的企業可能放棄歐盟市場,甚至退出木材行業。中國木材產品出口企業將進一步向大型企業轉型,企業規模分布也將進一步向大型企業方向集中,各產業的企業平均規模將進一步擴大。 專家提醒,與2008年相比,近幾年我國木材中小企業原材料成本、勞動力成本都有顯著的增長,歐盟新法規的實施帶來的負面影響,也將隨著木材行業中小企業經營環境的惡化,其不利影響將被疊加放大。 歐盟新法規的實施,標志著從此歐盟市場將對非法木材和木制品進口堅決說“不”,這無疑是對中國木材企業又一個嚴峻考驗,同時也倒逼中國市場規范化。面對國際市場上日益提高的行業標準,部分業內人士認為,是挑戰也是機遇。新規有利于督促中國木材行業轉型升級,建立便利高效的國內應對配套體系和具有中國特色的木材認證體系。
歐盟新木材法案正式實施
歐盟新木材法案已正式開始強制實施,雖然早在2012年法案就已經出臺,我們也了解并且開始積極應對這項新規。但歐盟作為我國木材及木制品的重要出口市場,對我國木制品供應商來說,這又是一個不小的挑戰。從2008年的《美國雷斯修正案》到如今的歐盟新木材法案,中國入世12年來,紛繁復雜的貿易壁壘將“中國制造”“團團圍住”。無論是要積極順應國際潮流,還是爭取更多國際話語權維護自身利益,中國企業“走出去”都將走得越來越艱辛。歐盟新木材法案正式實施木材供應商壓力山大該法規主要適用于在歐盟內生產及從歐盟以外國家進口的木材及其木制品。新木材法案要求進入歐盟市場的木材及木制產品的企業承擔一種義務,即木材不能來自非法采伐的森林,這包括實施用于收集供應木材或木制品來源信息的盡責調查系統、源自非法途徑的木材及木制品的風險評估,以及緩解非法采伐的木材及制品進入供應鏈的風險。輸歐的木材及木制品,其生產加工銷售鏈條上的所有廠商,必須提交木材來源地、國家及森林,木材體積和重量,原木供應商的名稱地址等證明木材來源合法性的基本資料。歐盟新木材法案的目的是要驗證原材料的合法性,這就要求能追溯整個供應鏈。“歐洲進口商從中國進口的往往是最終產品,然而,中國生產商可能會在這些產品中使用了其他企業提供的、甚至來自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原材料,這就涉及整個供應鏈源頭的合法性。”業內人士分析,顯然,供應鏈的復雜性是這個法規帶給相關企業的挑戰。以紙張為例,對于其合法性的追蹤,要追溯到造紙廠、紙漿廠、木材加工廠、林場,最重要的就是鑒別林場或小農戶的采伐是不是合法。在整條供應鏈當中,某些原材料可能來自不同地區,甚至不同的國家,這就加大了整個供應鏈追蹤的難度。對于中國供應商來講,要使錯綜復雜的供應鏈上每個環節都清晰可見,顯然并非易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新木材法規的基本要求為,對第一個將木材制品投放到歐盟市場的人定義為“運營者”實行盡責調查系統,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來源于非法采伐木材制品進入歐盟市場的風險。為了符合歐盟木材法規,該法規要求每一個運營者執行記錄制度,進行盡責調查。這可以是他們自己已經建立的制度,或者是由第三方制定的制度。所有相關的記錄必須保存5年,如果需要,還必須提供合格的證據。供應商對于原材料的來源,要有很清晰的說明,如果追蹤,就會一直追蹤到木材的來源。因此,每個供應商必須要確保能獲得其上游供應商的證明文件。有關專家就曾表示,如果按照歐盟的標準,所有的木材都必須提交相應的合法資料證明,這實施起來的難度就太大了。一旦產品中的某一零部件無法達標,那么整件產品將無法進入歐洲市場。由于最終的判決結果由歐盟決定,因此中國企業需要再獲得本國鑒定后再次花費一大筆費用用于通過歐盟鑒定,導致企業成本大幅上漲。一直以來,中國經濟發展呈現粗放式特點,單位GDP能耗和主要產品能耗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中國現在每百萬美元GDP所消耗的能源數量是美國的3倍、日本的6倍。我國出口產品也以高能源投入、低附加值產品為主,面對日益增多的貿易壁壘,我國必須轉變外貿經濟增長方式,走綠色貿易發展之路。專家呼吁,中國制造已經不能局限于單純數量的增長,中國企業想要具備新的增長點,就必須順應這種趨勢,加快構建起符合中國國情的盡責體系。
歐盟新木材法案正式實施
歐盟新木材法案已正式開始強制實施,雖然早在2012年法案就已經出臺,我們也了解并且開始積極應對這項新規。但歐盟作為我國木材及木制品的重要出口市場,對我國木制品供應商來說,這又是一個不小的挑戰。從2008年的《美國雷斯修正案》到如今的歐盟新木材法案,中國入世12年來,紛繁復雜的貿易壁壘將“中國制造”“團團圍住”。無論是要積極順應國際潮流,還是爭取更多國際話語權維護自身利益,中國企業“走出去”都將走得越來越艱辛。歐盟新木材法案正式實施木材供應商壓力山大該法規主要適用于在歐盟內生產及從歐盟以外國家進口的木材及其木制品。新木材法案要求進入歐盟市場的木材及木制產品的企業承擔一種義務,即木材不能來自非法采伐的森林,這包括實施用于收集供應木材或木制品來源信息的盡責調查系統、源自非法途徑的木材及木制品的風險評估,以及緩解非法采伐的木材及制品進入供應鏈的風險。輸歐的木材及木制品,其生產加工銷售鏈條上的所有廠商,必須提交木材來源地、國家及森林,木材體積和重量,原木供應商的名稱地址等證明木材來源合法性的基本資料。歐盟新木材法案的目的是要驗證原材料的合法性,這就要求能追溯整個供應鏈。“歐洲進口商從中國進口的往往是最終產品,然而,中國生產商可能會在這些產品中使用了其他企業提供的、甚至來自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原材料,這就涉及整個供應鏈源頭的合法性。”業內人士分析,顯然,供應鏈的復雜性是這個法規帶給相關企業的挑戰。以紙張為例,對于其合法性的追蹤,要追溯到造紙廠、紙漿廠、木材加工廠、林場,最重要的就是鑒別林場或小農戶的采伐是不是合法。在整條供應鏈當中,某些原材料可能來自不同地區,甚至不同的國家,這就加大了整個供應鏈追蹤的難度。對于中國供應商來講,要使錯綜復雜的供應鏈上每個環節都清晰可見,顯然并非易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新木材法規的基本要求為,對第一個將木材制品投放到歐盟市場的人定義為“運營者”實行盡責調查系統,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來源于非法采伐木材制品進入歐盟市場的風險。為了符合歐盟木材法規,該法規要求每一個運營者執行記錄制度,進行盡責調查。這可以是他們自己已經建立的制度,或者是由第三方制定的制度。所有相關的記錄必須保存5年,如果需要,還必須提供合格的證據。供應商對于原材料的來源,要有很清晰的說明,如果追蹤,就會一直追蹤到木材的來源。因此,每個供應商必須要確保能獲得其上游供應商的證明文件。有關專家就曾表示,如果按照歐盟的標準,所有的木材都必須提交相應的合法資料證明,這實施起來的難度就太大了。一旦產品中的某一零部件無法達標,那么整件產品將無法進入歐洲市場。由于最終的判決結果由歐盟決定,因此中國企業需要再獲得本國鑒定后再次花費一大筆費用用于通過歐盟鑒定,導致企業成本大幅上漲。一直以來,中國經濟發展呈現粗放式特點,單位GDP能耗和主要產品能耗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中國現在每百萬美元GDP所消耗的能源數量是美國的3倍、日本的6倍。我國出口產品也以高能源投入、低附加值產品為主,面對日益增多的貿易壁壘,我國必須轉變外貿經濟增長方式,走綠色貿易發展之路。專家呼吁,中國制造已經不能局限于單純數量的增長,中國企業想要具備新的增長點,就必須順應這種趨勢,加快構建起符合中國國情的盡責體系。
歐盟新木材法案已正式開始強制實施
歐盟新木材法案已正式開始強制實施,雖然早在2012年法案就已經出臺,我們也了解并且開始積極應對這項新規。但歐盟作為我國木材及木制品的重要出口市場,對我國木制品供應商來說,這又是一個不小的挑戰。從2008年的《美國雷斯修正案》到如今的歐盟新木材法案,中國入世12年來,紛繁復雜的貿易壁壘將“中國制造”“團團圍住”。無論是要積極順應國際潮流,還是爭取更多國際話語權維護自身利益,中國企業“走出去”都將走得越來越艱辛。木材供應商壓力山大該法規主要適用于在歐盟內生產及從歐盟以外國家進口的木材及其木制品。新木材法案要求進入歐盟市場的木材及木制產品的企業承擔一種義務,即木材不能來自非法采伐的森林,這包括實施用于收集供應木材或木制品來源信息的盡責調查系統、源自非法途徑的木材及?局破返姆縵掌攔潰約盎航夥欠ú煞サ哪靜募爸破方牘┯α吹姆縵鍘?輸歐的木材及木制品,其生產加工銷售鏈條上的所有廠商,必須提交木材來源地、國家及森林,木材體積和重量,原木供應商的名稱地址等證明木材來源合法性的基本資料。歐盟新木材法案的目的是要驗證原材料的合法性,這就要求能追溯整個供應鏈。“歐洲進口商從中國進口的往往是最終產品,然而,中國生產商可能會在這些產品中使用了其他企業提供的、甚至來自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原材料,這就涉及整個供應鏈源頭的合法性。” 業內人士分析,顯然,供應鏈的復雜性是這個法規帶給相關企業的挑戰。以紙張為例,對于其合法性的追蹤,要追溯到造紙廠、紙漿廠、木材加工廠、林場,最重要的就是鑒別林場或小農戶的采伐是不是合法。在整條供應鏈當中,某些原材料可能來自不同地區,甚至不同的國家,這就加大了整個供應鏈追蹤的難度。對于中國供應商來講,要使錯綜復雜的供應鏈上每個環節都清晰可見,顯然并非易事。地板出口企業需做足準備作為強制性法規,歐盟新木材法案構筑了新的壁壘,對中國出口歐盟地板或木制品極為不利。一位地板企業老板介紹說,隨著原材料、人工成本的上升,企業生產成本不斷提高,壓縮了企業的利潤空間。此外人民幣升值又使得企業利潤縮水,歐美新規無疑是雪上加霜。據介紹,原木和木材產品供應國中,有不少存在非法采伐的問題,使用“非法原木”的情況集中在中小企業身上,新規可能會使這類地板企業放棄歐盟市場。畢竟中小企業大多靠低廉的價格來吸引客戶,現在勞動力成本已無優勢,如果改為采購歐美國家的所謂有“身份證”的原木,可能失去競爭優勢。未學會游泳就下到深水區,摸不到石頭也過不成河。面對越來越嚴格的國際貿易壁壘,中國企業要提前做好準備,企業在木制品原輔材料的選擇上應保證來源合法,實行負責任采購,還要積極地向經過森林管理委員會FSC認證的可持續木材靠攏,確保向歐盟輸出木材和木制品的合法性證明等基本資料的齊全,杜絕參與非法木材和非法木制品交易。對于新環保設計指令,相關企業應改進能源相關產品的環境績效和生產鏈,提升用材的環保標準,優化整個生產流程,在非能耗產品方面的能源效率和節約資源成本方面尤其需要著力更多。政府有關部門應積極與歐盟方面進行對話和雙邊合作,力助上述產品出口順暢。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新木材法規的基本要求為,對第一個將木材制品投放到歐盟市場的人定義為“運營者”實行盡責調查系統,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來源于非法采伐木材制品進入歐盟市場的風險。為了符合歐盟木材法規,該法規要求每一個運營者執行記錄制度,進行盡責調查。這可以是他們自己已經建立的制度,或者是由第三方制定的制度。所有相關的記錄必須保存5年,如果需要,還必須提供合格的證據。供應商對于原材料的來源,要有很清晰的說明,如果追蹤,就會一直追蹤到木材的來源。因此,每個供應商必須要確保能獲得其上游供應商的證明文件。有關專家就曾表示,如果按照歐盟的標準,所有的木材都必須提交相應的合法資料證明,這實施起來的難度就太大了。一旦產品中的某一零部件無法達標,那么整件產品將無法進入歐洲市場。由于最終的判決結果由歐盟決定,因此中國企業需要再獲得本國鑒定后再次花費一大筆費用用于通過歐盟鑒定,導致企業成本大幅上漲。一直以來,中國經濟發展呈現粗放式特點,單位GDP能耗和主要產品能耗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中國現在每百萬美元GDP所消耗的能源數量是美國的3倍、日本的6倍。我國出口產品也以高能源投入、低附加值產品為主,面對日益增多的貿易壁壘,我國必須轉變外貿經濟增長方式,走綠色貿易發展之路。專家呼吁,中國制造已經不能局限于單純數量的增長,中國企業想要具備新的增長點,就必須順應這種趨勢,加快構建起符合中國國情的盡責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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