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質監局公布4成木地板名不副實
2005-07-26來源:新聞晨報熱度:11469
新華網上海頻道7月22日消息:市質監局昨天公布的結果表明,本市生產、銷售的木地板質量堪憂。本次抽查的木地板包括實木地板、強化木地板、實木復合地板三類,合格率分別為57.7%、55.8%、64.3%。11種質量問題嚴重的木地板被曝光。
檢測發現,有的木材名稱與國家標準不一致,如把孿葉蘇木稱為佳托巴,把香脂木豆稱為紅檀香等。有的木材名稱與木種的真正屬性不一致,如把樺木稱為黃花梨,把古夷蘇木稱為花梨等。部分企業有些明示板厚為18毫米的地板實測為17毫米,或將原來95-96毫米寬度的地板坯料加工為98毫米,造成地板寬度和榫舌寬度的短斤缺兩。
國家標準規定:強化木地板的表面耐磨家庭用應≥6000轉,但有的地板表面耐磨僅為500轉,這樣的地板很快就會被磨損;而靜曲強度不合格的地板,容易出現斷裂;吸水厚度膨脹不合格,則在使用中容易出現起拱鼓泡等問題。
檢測還發現,不合格的實木復合地板,有的是用面層木材名稱誤導消費者,有的則是靜曲強度不達標和表面耐磨性能差,而質量問題嚴重的產品價格都比較低。
選購和鋪裝地板時,應注意盡量選購品牌響的地板,購買后要求商家在發票上標明地板的規格、等級、樹種等。貨到拆裝前,注意檢查包裝箱上批號、等級、產品系列號等質量指標,是否與發票上所標注的內容相一致。拆裝后仔細核查地板的規格、尺寸、數量、質量、檔次等是否與選購時一致。鋪裝前要與廠家簽訂銷售、安裝合同協議,對地板的質量指標、鋪設方法、驗收條款、保修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以“白紙黑字”的形式固定下來。這樣一旦發生質量糾紛,容易明確責任。裝修完工后,保留一兩塊剩余地板,以便出現質量問題時作為檢測的依據和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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