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8月1日起調整木材憑證運輸范圍

2013-07-29來源:林政處熱度:11487
  
    實行木材憑證運輸制度是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根據國家林業局有關規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我省木材憑證運輸的范圍調整為:原木、鋸材、竹材、單板、木片、枝椏材、薪材(含柴炭)、樹蔸、胸徑5厘米以上的移植樹木和木(竹)制半成品等。膠合板纖維板刨花板、以木(竹)為主輔原料的家具和木(竹)制工藝品不納入憑證運輸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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