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板品牌現象:浮華背后盡是“衣衫襤褸”
5月1日,**修改過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正式實施,其中包括以下內容:
“禁止以‘馳名商標’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避免誤導消費者;禁止生產、經營者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如違反上述規定,通過宣傳自己的商標是‘馳名商標’的方式進行廣告宣傳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罰款。”
企業失去“噱頭”,回歸根本?
繼國家免檢、中國名牌叫停之后,被企業稱為“三大榮譽”的******也被禁用。此消息一出,牽動著成千上萬家企業的心,這在地板、櫥柜等家居行業更是掀起了千層巨浪。
眾所周知,多數企業申報馳名商標的初衷,是尋求權威機構對其產品質量的一種認可,但是隨著市場競爭的惡化,馳名商標就逐漸演變成企業用來宣傳推廣的工具,以此來提升企業知名度。不少地板企業圍繞馳名商標“做文章”,產品包裝、戶外廣告上都醒目地標注了“馳名商標”字樣,而當下已經明文禁止不能以馳名商標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那么地板企業還會熱衷于馳名商標的申報嗎?馳名商標歸根究底是以產品質量為保證,但如此一來便失去了宣傳推廣的重要“噱頭”,地板企業還會腳踏實地做好產品質量嗎?
很多業內人士都說,地板企業褪去了這一層鮮艷的光環,接下來的路該如何走?筆者認為地板產品可以“復制山寨”,“馳名商標”亦可以泛濫宣傳,但是地板品牌是無法被模仿的,地板企業與其僥幸“傍名牌”,還不如扎扎實實練好內功,品牌的樹立應該回歸到質量、服務、管理和科技創新上,放下所謂的“馳名商標”的虛名,用實力說話,這樣才能真正走得踏實,走得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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