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日期不達新標準紅木家具將禁銷
2012-11-28來源:南方日報熱度:11568
按照國家2012年8月1日出臺的強制性標準《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GB28010-2011)要求,從標準出臺之日起6個月后,所有在售紅木家具都必須符合新標準,否則禁止銷售。
2013年2月1日之后,紅木家具必須標配“1書、1卡、1證”(即產品說明書、紅木家具產品質量明示卡和產品合格證)方可進行銷售。業內人士稱,這種新規則是對紅木家具身份和質量的三重保證,也是責成品牌對紅木家具真實信息明確化的手段,將有效降低消費者的購買風險。
業內人士認為,紅木家具的種類比較多,材質也有很大的差別。紅木家具市場中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的現象時有發生。《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對我國的紅木家具市場在范圍、術語和定義、要求、質量明示、試驗方法等在內的十項內容進行了明確的規范及細分。
記者走訪惠州部分紅木家具賣場,看到部分家具已按照新國標要求,將“書卡證”配齊。同時,也有部分紅木家具賣場老板認為調整的時間有點短,“距離紅木家具新標實行之日還有四個多月的時間,但將"1書1卡1證"配齊是件耗時耗力的事,很多商戶怕時間來不及,希望賣場能延長清除時間,但我們已明確表示將嚴格按照新標準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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