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地板業標識混亂 期待多方合力規范市場
雖說目前地板行業依然處于混亂狀態,但在消費者正確理念的推動,以及政府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之下,地板行業逐漸走向規范化的道路。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為指導單位、深圳市地板專業委員會和《深圳商報》共同主辦的地板市場規范經營公益宣傳活動啟動后,在深圳地板行業和消費者中引起很大反響,業界人士對規范地板經營、凈化市場環境充滿期待。
在地板市場一些不規范的經營現象中,地板產品材質名稱標注混亂尤為突出。而消費者在購買地板時,多關注產品的品牌、顏色及各種物理性能,對材質的名稱則容易忽視。從深圳市職能部門的抽檢結果和深圳市地板專業委員會對市場的調查了解來看,深圳多數主流地板品牌都能嚴格執行國家的相關標準規定,但也有部分商家出現地板產品木種名稱標識不規范、欺騙誤導消費者的現象。如有的名稱標識錯誤,有的名稱標識不規范,主要用俗稱、商業名稱代替標準中規定的名稱標識,還有的未標注樹種名稱或標識多個樹種名稱。
違規現象時有發生 不實“身份”誤導消費者
深圳市地板專業委員會根據深圳職能部門歷次抽檢結果,并對企業和市場進行深入調查了解,對地板材質名稱標識一些不規范行為進行了梳理和總結,發現主要有以下幾種違規現象:
一是“自抬身價”。部分商家為使木材顯得“高貴”,給地板品類增加了不少前綴修飾語,如“深紫檀色橡木”、“胡桃色紅橡”、“雞翅木色白橡”等,從而使普通的橡木有了“名貴”色彩。有的商家則在木材前面加上產地和形容詞,如非洲柚木、地中海柚木、貴族柚木、富貴柚木、柚木王、黃柚木等,讓木材本身變得模糊起來。還有一些商家給產品注明了系列,如“賓州陽光XXX”、“帝王之風XXX”、“皇家經典XXX”等,更給消費者的辨別增加了難度。
二是“冒名頂替”。一些地板材質采用的是俗稱或商家自取的“相似名稱”,消費者無法辨別材質真偽,如把槭木標成“楓木”、山毛櫸標成“櫸木”、西南樺木標成“櫻桃木”等。實際上,名稱相似的樹種可能價格相差很大,如優質的緬甸“柚木”產品和“金剛柚木”產品價格相差幾乎10倍,將“金剛”二字省掉,讓消費者誤以為是真正的“柚木”。
三是“以假亂真”。由于采用了俗稱,也給了一些商家以假亂真的機會。如產自非洲的奧克欖木俗稱為“紅胡桃木”,有商家稱其為“桃花芯”,還有商家將顏色相近的“人面子”、“坎諾漆”也稱為“胡桃木”,將“印茄木”標為“菠蘿格”,從而達到“以假亂真”的目的。
四是“移花接木”。一般來說“胡桃木”對應的是“黑核桃木”,而國內產的“楸木”的正規名稱應該是“核桃木”或“核桃楸”,如果消費者購買“黑核桃木”,一定不能忽視“黑”字,否則有可能從“黑核桃木”變成了“楸木”。此外,“橡膠木”與“橡木”也僅有一字之差,消費者也要注意分辨。
留意材質 關注樹種 規范名稱
隨著科學消費理念的普及,近年來消費者對地板消費知識的了解越來越多,選擇地板產品亦更加理性。但面對標識不規范的產品,不具備木材專業知識的消費者,一般很難分清到底哪個是“俗稱”,哪個是“學名”。那么,消費者在購買地板產品時,如何才能避免買到名不副實的產品呢?
對于木材的名稱,消費者可以通過《中國主要木材流通商品名稱》及《中國主要進口木材名稱》中查詢,也可向深圳市地板專業委員會免費索取《告消費者白皮書》(其中對市場流通的常用木種名稱有明確標注)。國家標準明確規定:為防止出現糾紛,地板生產企業和經銷企業在標注木種名稱時,應將中文學名放在最前,其后是拉丁文,不允許用所謂的華麗商用名來誤導消費者。
實木地板是由優質木材直接加工而成,不同樹種的木材,其物理力學性能、化學性質和經濟價值不一樣,每種樹種都有其學名,如同樹木的“身份證”,是經過嚴格科學定義的,也是國際通用的名稱。實木地板標識的樹種名稱必須是其學名,而不能由生產者及經營者隨意標注。
部分木材的學名對消費者來說比較陌生,因此在購買產品時除看標準名稱外,還要現場詢問了解木材的規范名稱,最重要的是看產品的檢驗報告。報告上面應標明被檢產品的類別、等級、檢驗依據的標準及檢驗類別等細節;標志、包裝上應標明產品品名、樹種、等級、產地及使用說明等內容,并核對與實際產品是否符合。每個商家都有告知義務,有義務標明地板的詳細信息,告知消費者使用方法等。
多方合力 規范市場
據了解,在上世紀90年代前后,由于國內的木材無法滿足生產的需求,不少木材從非洲、南美洲、東南亞等地進口,有些是國內沒有的木材,當時也沒有相關規范,有些商家就根據花紋與現有木材的相似程度為其標注了五花八門的俗稱。
深圳市地板專業委員會秘書長韓義文表示,地板材質名稱標識混亂不僅會損害消費者利益,同時也對遵規守法的正規企業形成沖擊,更會影響到整個行業的信譽。因此,必須從行業高度去加強自律和規范市場,真正將消費者的權益保護放到首要位置,也是警醒地板經營者正確標識木種名稱,避免因疏忽而造成不必要的處罰。深圳市地板專業委員會將從三個方面強化市場規范,引導行業健康發展。首先是積極配合深圳市職能部門對地板產品進行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支持其對不合格產品實行強制退出機制,共同凈化消費環境。其次是借助和《深圳商報》等主流媒體的合作,通過一系列公益宣傳活動,大力向消費者普及地板消費知識,提高消費者對地板產品的鑒別能力。最后再通過與深圳各大主流建材賣場合作,掀起自查、自糾之風,并充分發揮品牌企業的示范引領作用,促使商家自律,確保進入流通領域的產品從名稱到質量均符合國家標準,從而使深圳地板行業步入規范經營、健康發展的新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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