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使危困林區現盎然生機
小興安嶺林區正在經歷深刻的歷史變革,人們對林木不再僅僅是索取,民間自發的大規模植樹、營林活動升溫,7萬多畝新綠在尋常難以想象的精心呵護中茁壯成長…… 小興安嶺林區正在經歷一場深刻的歷史變革———在她50多年的發展進程中,嶺上承載的多為刀斧留下的陣陣痛楚,然而,公元2006年春,歷史在這里掀開了新的一頁,人們對林木不再僅僅是索取,對森林的認知,也有了一個質的飛躍,民間自發的大規模植樹、營林活動持續升溫,7萬多畝新綠在尋常難以想象的精心呵護中茁壯成長…… “咱是大山的主人啦” 34歲的蔣永彬是烏馬河經營所的一名普通職工。今春造林時,他把自己的弟弟、妹夫、表哥等十幾位親屬動員起來幫他植樹,仍嫌人手不夠,又雇了12個壯勞力,花了3000多元,栽了7000多棵落葉松。 蔣永彬哪來這么高的積極性?原來,4月29日,他與伊春林管局局長(市長)許兆君簽了一份林木流轉、林地承包經營合同,以8.8萬元的標價承包了9.3公頃林地。合同約定,在未來的50年內,他擁有這塊林地的經營權,以及林木的所有權和處置權。他是在屬于自己的林地里,為自己植樹。 日前,我們在烏馬河再次見到他時,回想當時的情景,這位質樸的漢子仍十分興奮:“簽字那會兒,那枝筆沉甸甸的,像在夢里。” 他說:“甭管咋說,咱也成了大山的主人啦!” “當你們的面兒,我不說瞎話,造林這活兒,給公家干,我一天最少栽它500棵。現在給我自己干,緊忙活兒,一天最多150棵。為啥?保活!” “假如再讓你包塊兒地,干不干?” 一聽這話,蔣永彬眼睛一亮,擲地有聲:“再給咱10坰地,才好呢!” 蔣永彬是第一個玩林子的主兒。 繼蔣永彬之后,在伊春的15個林場所,至今已有將近2000名職工與林管局簽訂了類似合同,和蔣永彬一樣,他們也都真正成了大山的主人。 蔣永彬們“主人”身份的確認,得益于這個市正在進行的林權制度改革。 這項改革,正處于試點階段。但它拉開了我國重點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的大幕,通過“林定權,樹定根,人定心”,有助于放飛林業生產力,促使國有森林資源產權虛置、森林培育利益主體和責任主體缺失,特別是企困民窮等問題,盡快得到根本解決。 事關重大的這項改革,來之不易。 窮則思變 伊春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說,這一步是逼出來的。 由于歷史上的過度開采,伊春的森林蓄積已由開發初期的4.28億立方米下降到2.1億立方米,可采成過熟林由開發初期的3.2億立方米,下降到610萬立方米,分別下降了51%和98%,絕大部分林業局基本無林可采。實施天保工程后,這一狀況雖然得到一定程度上的緩解,但林區資源危機、經濟危困的局面始終未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體制性、結構性矛盾突出,不僅嚴重制約了當地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也影響了國土生態安全。目前,全林區職工,平均月工資僅為310元。桃山林業局現有28%的職工家庭仍住在危房中,全局7600多個家庭,能吃上自來水的只有15%。鐵力林業局仍欠職工工資3800多萬元,許多職工子女考上大專院校后因貧困被迫輟學,山上場所400多名未婚大齡青年,由于囊中羞澀,不敢談婚論嫁,一些為林區奉獻了大半生的離退休職工,仍居住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建造的板夾泥危房中…… 伊春太窮了。 然而,辯證地看,此時的窮,又未必是件壞事。窮則思變。正是這本不該窮的窮,令相繼到任的市委書記、市長汗顏的窮,最終促使伊春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斷然措施,一舉使這個老林區走出了越砍越窮,越窮越砍的歷史怪圈,為今天的林權制度改革,作了一個重要鋪墊。 一著妙棋 說起當年的感想,伊春市委書記楊喜軍神情凝重:“黨的事業是接力賽,讓山綠起來,讓老百姓富起來,是伊春歷屆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孜孜以求的奮斗目標。隨著林區資源危機、經濟危困的不斷加劇,以改革求生存、快發展的接力棒傳到我們這一任,‘突圍’已是箭在弦上。” 市長許兆君坦言:“循規蹈矩,接著砍,是沒風險,但山砍禿了,老百姓窮得叮當響,要我這個市長還有什么用?!” “世界是由矛盾組成的。在諸多矛盾中,必有一個主要矛盾,抓住這個主要矛盾,其它矛盾將迎刃而解。可采林木資源稀缺,是林區諸多矛盾中亟待解決的主要矛盾。”這位哲學博士的神思,切中要害。 當時,他的一個乍看無疑是作繭自縛的大膽設想,成竹在胸。 征得市委和市人大常委會支持后,2003年春,許兆君在市人代會上放了一炮:再困難,決不向林子伸手;再困難,決不以拼資源換取暫時利益;再困難,決不以犧牲生態為代價換取經濟增長。 一言九鼎,歡聲雷動。人大代表予以盛贊的熱烈掌聲,足足持續了3分鐘。 伊春的森保執法,從此極其嚴肅。 在嚴管林子的3年里,當地900多人因觸犯刑律,被處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4個林業局長、26個林場場長和4個森林資源監督專員,丟了烏紗帽。 什么“嚴管林子日子過不下去”、什么“嚴管林子安定不保”等種種“神話”,在事實面前,不攻自破:在嚴管林子的3年里,當地的木材售價,連續上漲3年,增收1.44億元; 在嚴管林子的3年里,森林覆被率提高1.9個百分點,森林蓄積增加3000萬立方米; 在嚴管林子的3年里,職工連漲了兩次工資,社會安定祥和;城市被聯合國相關組織評為“森林生態保護和可持續發展范例”。 大森林有了笑意。 然而,更讓大森林和百姓快慰的是,緊隨其后,紅松又被停伐了。 這又是一個影響深遠的“自選動作”。主動停伐國家允許每年采伐的40萬立方米紅松,意味著這個市本已少得可憐的財政收入,將再減少1.6億。但是,當地人說,這與紅松存在的價值相比,算不了什么。 紅松是上了聯合國保護名錄的珍稀樹種,主要分布在東北亞,我國占了60%,其中絕大部分長在伊春,因而,伊春又被稱作紅松的故鄉。 建國初期,這里的紅松多達120萬公頃,但到2003年,只剩了不到5萬公頃,再砍,紅松的故鄉,真就變成紅松的故事了。 更嚴重的是,紅松是小興安嶺的百樹之王,這個頂級群落的消失,殃及的不僅僅是難以再生的林相,更大范圍的生態災難將接踵而至,后果不堪設想。 舍當前,顧長遠;舍局部,顧國家,伊春走了一步妙棋———看似吃了一點兒“眼前虧”,卻換回了一個金娃娃。 夢想成真 嚴管林子的累累碩果,主動停伐紅松的至誠義舉,感動了林城,感動了省城,也感動了京城…… 根據伊春的申請和我國重點國有林區又快又好發展的現實需求,1月4日,國務院第119次常務會議決定,在伊春開展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 這次試點,是黨中央、國務院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促進我國重點國有林區改革發展的一項重大決策,對于推進重點國有林區經濟體制改革,提高林業生產力,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試點的主要目標是,推進森林資源經營機制轉換,提高森林資源的集約經營水平,實現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建立森林資源統分結合的經營管理新機制,以林權制度改革為帶動,推進國有林區的全面改革,為實現經濟發展、生態良好、人民安居樂業的社會主義新林區,奠定基礎。 試點的主要內容是,對淺山區林農交錯、相對分散、零星分布、易于分戶經營的部分國有商品林,由林業職工家庭承包經營。范圍局限在雙豐、鐵力、桃山、烏馬河和翠巒等5個林業局15個林場(所),總面積8萬公頃。 奔向富裕幸福的大道霍然開通,嶺上沸騰了,各界人士無不為這一夢寐以求的理想終成現實,歡欣鼓舞,迫不及待的承包戶,滿懷激情,撲向大山,恍若一夜之間,5000公頃新林,誕生了。 桃山是小興安嶺的南大門,門前的神樹林場有一塊170多公頃的疏灌林地,年年造林不見林。但李愛軍等12位承包戶拿下這里的林權后,僅僅用了十幾天,舊貌換了新顏,將近60萬株幼樹被高標準地植入大地,幾近淪為荒山的這片林地,重又成了金山,25年后,這里的林木純收益,將達1500萬元。 神樹的欒繼田,是位退休教師,“家有一片林子”,讓他神往了幾十年。如今,天遂人愿,這位清貧了大半輩子的老先生,也成了為期不遠的百萬富翁。 今春,他承包了11.5公頃林地,雇了50多人,頂漿栽了6萬多棵樹。“你別看我兜里沒錢,在那山上,我可有個銀行啊!”說這話時,欒繼田喜不自禁,神采飛揚。 神樹,還有一位叫孫居武的承包戶,包了7.5公頃林地,栽了新苗后,嬉戲于林間的山雀讓他寢食難安。倒不是妒嫉那精靈的飛來飛去,他是怕那小家伙兒的兩條腿,蹬壞了他剛剛栽進地里的“心肝”。于是,他幾乎在每株新栽的幼樹旁,都插上一根專供鳥兒起起落落的干枝。 在神樹座談時,嘮起這件事,欒繼田意味深長地笑著,說:“伺候孩子都沒這么上過心,這才叫兢兢業業!” (記者 萬沖 王敏學 張平 王悅森)
廣西擬建大型林業集團 將由13家區直林場組成
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南寧訊(記者唐湘屏)造林樹種呈現多樣化趨勢,擬建大型林業集團,加快引進大型木材經營集散中心……在8月9~10日召開的全區上半年林業工作匯報會上,廣西各級林業部門相關領導匯聚一堂,總結全區上半年林業工作,并為下半年林業工作“把脈”。今年上半年廣西的林業生產取得了較大成績。非公有制造林比例占造林面積的80%以上。并且造林樹種呈現多樣化的新趨勢,由過去以桉樹造林為主,轉變為桉、松、杉、油茶、香椿、任豆等多樹種齊發展,特別是松、杉出現了近年少有的苗木供不應求、價格上漲現象。 林業系統擬將13家區直林場組建成大型林業集團,自治區林業局成立了集團籌建機構,開展國有林場改革調研,制定組建方案。廣西是較大的原料林基地,匯報會提出,引進大型木材經營集散中心要作為緊迫任務來抓。各個縣要依托縣域經濟,把木材集散中心搞起來,引進木材加工業,這將大大有利于廣西林業產值的提高。
林業局介紹伊春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情況
[曹清堯(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宣傳辦主任)]: 女士們、先生們,各位記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發布會現在開始。 近幾年來,特別是今年來,社會普遍關注我國林權制度改革的情況。林權是林業政策的核心問題。這個問題解決得好壞,直接關系森林資源培育、保護和利用的成效,關系林業發展的后勁和活力。 林權是一種產權形態,包括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按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除林木有個人所有形式以外,其余均歸國家或集體所有。 森林、林木和林地承擔著為國家提供生態產品和經濟產品的重要職能,生態產品是國家安全的重要基礎,經濟產品是國家建設和人民生活的物質保障。改革開放以來,人們需要的物質產品、精神產品極大豐富,但目前生態產品仍然相當短缺,我們與世界發達國家相比,最大的差距也在生態產品的短缺和質量不高。制約因素在哪?林權制度是關鍵因素之一。我國18億畝耕地解決了13億人口的吃飯問題,而43億畝林地沒有解決好現在的生態問題。出路在哪?在改革,在加大投入加強建設。林權制度改革蘊藏著生態產品發展的廣闊空間。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林權制度改革工作。今年國務院第119次常務會議研究做出了在黑龍江省伊春市開展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的重大決策。國家林業局將林權制度改革作為一項重大改革,抓緊部署,加快推進。6月16日,經國務院批準,國家林業局批復黑龍江省伊春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標志著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啟動。 今天,我們的新聞發布會邀請國家林業局森林資源管理司司長肖興威先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師偉杰先生、中共伊春市委書記楊喜軍先生、伊春市市長許兆君先生,向大家通報宜春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有關情況,并回答大家的提問。 下面,請肖興威司長介紹伊春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的范圍、內容、目標等情況。 [肖興威]: 女士們、先生們:上午好!很高興有機會向各位介紹伊春林權制度改革試點的有關情況。 今年1月4日,國務院第119次常務會議決定在伊春開展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按照國務院的決定,國家林業局積極指導和協助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門大力支持下,積極推進試點工作。6月16日,經國務院批準同意,國家林業局向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發出了《關于黑龍江省伊春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批復》(林函資字[2006]99號),標志著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正式啟動。 這次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是黨中央、國務院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做出關于重點國有林區改革發展的一項重大決策,對于推進重點國有林區經濟體制改革,提高林業生產力,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伊春是我國東北、內蒙古開發最早的林區,由于歷史上過度開采,森林蓄積由開發初期的4.28億立方米下降到2.1億立方米,可采成過熟蓄積量由開發初期3.2億立方米下降到610萬立方米,分別下降了51%和98%。所屬16個林業局有12個無成熟林可采,另4個嚴重過伐。 雖然實施天保工程后,這一狀況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但是林區“資源危機、經濟危困”的局面始終未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體制性、結構性矛盾依然突出,各種社會負擔沉重,直接導致了森林資源的過量消耗,嚴重制約了伊春林業的可持續發展。目前,職工平均月工資僅為310元,很多職工生活處于貧困線以下,一些林場(所)行路難、上學難、就醫難、就業難等問題還不同程度地存在。伊春林區現狀在我國東北、內蒙古重點國有林區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先期在伊春進行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具有先導性和探索性的作用。 試點的主要目標:通過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推進森林資源經營機制轉換,提高林地的生產力,提高森林資源的集約經營水平,實現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建立森林資源統分結合的經營管理新機制,以林權制度改革為帶動,推進國有林區的全面改革,為實現經濟發展、生態良好、人民安居樂業的社會主義新林區目標奠定堅實的基礎。 試點的主要內容:對淺山區林農交錯、相對分散、零星分布、易于分戶經營的部分國有商品林,由林業職工家庭承包經營;對大面積、集中連片的公益林和商品林,由伊春林業管理局依法加強經營管理。 試點的范圍:伊春林區具有代表性的5個國有林業局中的15個林場(所),試點規模僅限于商品林地,面積為8萬公頃,公益林地不納入試點范圍;承包經營林地的對象是試點林業局的林業在冊職工,伊春林業管理局及試點林業局機關干部和離退休職工,暫不參加林地的承包經營。在伊春試點期間,東北、內蒙古的其他重點國有林區一律不開展此項工作。 試點的實施方式:按一溝一系一坡的自然界限,并結合森林經營區劃,按每戶5-10公頃的規模,實行林地承包經營。林地承包經營期限不超過50年。 試點的主要任務:建立國有森林資源經營管理的新模式;建立國有森林資源承包經營的新機制;建立國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體系和管理辦法;積極發展社會中介組織,完善社會服務體系。 謝謝大家! [曹清堯(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宣傳辦主任)]: 請師偉杰副秘書長介紹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推進伊春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的有關措施。 [師偉杰]: 女士們、先生們,新聞界的朋友們: 大家好! 經國務院批準,在黑龍江省伊春市開展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這是黨中央、國務院加快國有林業發展的一項戰略舉措,必將促進重點國有林區長期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的解決,為加快社會主義新林區建設探索新路徑,注入新動力,打開新的突破口。對這項試點工作,黑龍江省委、省政府深感使命艱巨、責任重大,將從三個方面積極穩妥推進伊春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 第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保證林權制度改革扎實穩步推進。 按照國務院119次常務會議的要求,省政府對此次改革試點工作負全責,擺上重要日程,納入了全省“十一五”發展規劃,進行重點保障和推進。省委錢運錄書記、省政府張左己省長分別帶隊深入伊春進行了視察調研,并對伊春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省政府還專門召開省長辦公會議,對伊春的改革試點工作進行專題研究與部署。成立了省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劉學良副省長擔任組長,經常聽取試點情況匯報,隨時研究解決試點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改革試點的啟動實施提供了有力保證。 隨著改革的深入發展,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對試點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的協調、指導、監督和服務作用,精心、穩妥地組織抓好改革試點各環節、各層面的工作,形成目標一致、上下互動、有分有合的良性工作格局,全力保證改革試點健康有序、扎實深入推進。 第二,全面掌控,規范運作,充分釋放改革的綜合效應。 在試點工作中,要堅持以積極、審慎、負責的態度,對試點單位加強指導,嚴格監督,并全程掌握改革試點進展情況,積極提出意見和建議,確保認真遵循改革試點方案確定的程序、辦法與原則,確保改革不偏離正確的方向。 堅持以全方位的視野審視和推進改革試點,充分考慮改革試點涉及到的資源區劃調查、資產評估處置、社會保障、金融貸款、林木保險等相關問題,組織人員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指導試點單位不斷完善工作推進措施。 堅持以實現生態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共贏為目標,積極指導、監管試點單位,全面落實以林業職工為主體的承包經營政策,認真規劃設計并執行好森林經營方案,定期足額收繳和統一支配好改革收益等工作,最大限度地使改革成果惠及林業職工,職工綜合收益持續增加,使林地生產力持續提高,森林的生態功能持續增強,從而實現國家得生態、企業得效益、職工得收益、社會得穩定的多重目標。 第三,以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為突破口,積極探索社會主義新林區的有效路徑。 圍繞社會主義新林區建設的總體目標和要求,不斷鞏固和擴大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在培育、保護和發展森林資源方面的示范和帶動作用,積極探索國有林業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壯大生態建設主體。 要深入推進大、小興安嶺生態功能區和生態經濟區建設規劃實施,充分保護和依托森林生態優勢,大力引導、扶持林區因地制宜地發展優勢生態特色產業,加快建設完備的森林生態體系和發達的產業體系。 要以伊春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為帶動,在探索配套改革措施的同時,不斷深化森林分類經營和兩權分離改革,深化森工內部政企分開和富余職工安置改革,不斷增強林區發展活力。加大投入,加強國有林區基礎設施和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的建設,整體改善林區職工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全面加快社會主義新林區建設步伐。 謝謝大家! [曹清堯(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宣傳辦主任)]: 請許兆君市長介紹伊春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的準備和實施情況。 [許兆君]: 女士們、先生們,新聞界的朋友們: 大家好!我就伊春國有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啟動實施的有關情況作一簡要介紹。 伊春國有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是在不改變林地國有性質和用途的前提下,對淺山區林農交錯、相對分散、零星分布的易于分戶承包經營的部分國有商品林,由林業職工家庭承包經營,把林地的經營權、林木的所有權和處置權交給職工,一定50年不變;試點范圍為伊春林區的雙豐、鐵力、桃山、翠巒、烏馬河等5個具有代表性的林業局(每個林業局選定3個林場所),試點面積8萬公頃,平均每戶承包經營面積原則上不超過10公頃;試點模式定為“國有林地承包經營”,由伊春林業管理局作為發包方,與林業職工簽訂書面承包經營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對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承包收益分配及合同期滿后尚未采伐的林木處置等事宜在合同中予以明確約定;國有林地承包經營由試點林業局分別采取拍賣、招標、協議等方式進行。 在試點啟動之前,我們就進行了充分的準備,及時成立了市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建立健全了專項工作機構,全面強化了宣傳引導,形成了強力推進林權制度改革的濃厚氛圍;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時匯報請示,并完成了試點實施方案及其細則的修訂完善工作,并據此分別擬定了收益管理辦法、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制發了試點期間森林資源管理辦法;全面開展了試點單位的基礎調查和林地區劃工作,并在總體規劃范圍內,對擬承包地塊進行了現地區劃調查,為啟動試點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目前,試點相繼在5個經國家林業局批準的試點林業局展開,重點對已完成調查區劃的急需造林的疏林地、無林地和荒山荒地先行進行了承包經營。目前,已簽訂意向承包合同31570公頃,近3000戶;已完成林地承包和林木流轉1965戶、面積19713公頃。承包后完成造林5000公頃,其中退耕還林地造林500公頃。取得林地承包經營權的職工,在經營管理上表現出空前的積極和踴躍,先期承包的林地,全部完成了造林和森林撫育管理工作,不僅沒有發生林地逆轉現象,而且造林面積還在擴大。一些林緣小開荒、林內的農田地,都被承包職工主動退耕還林,而且苗木長勢良好,管護非常到位。 對于這項改革,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和一些民主黨派的領導人到伊春進行視察和調研;國務院領導對國有林權制度改革試點高度重視,做出重要批示,并多次直接過問和督促改革試點的落實;國家林業局和黑龍江省委、省政府自始至終給予了正確領導和精心指導。伊春林區的廣大職工群眾積極響應,主動參與,對國有林權改革試點給予了極大關注和支持。 在國有林權改革試點中,我們注重堅持了五個原則,處理好五個關系。一是堅持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在保持穩定的前提下進行改革,通過改革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做到整個改革試點過程不波動、不反復、不震蕩。 二是堅持生態優先、國有森林資源資產保值增值、林地不能逆轉的原則,正確處理生態建設與經濟發展的關系。整個改革試點過程中,始終把生態建設放在首位,繼續堅持“三個決不”的嚴管林方針,在保護資源、建設生態的前提下,推動林區經濟可持續發展,真正把伊春建設成生態功能區和生態經濟區。 三是堅持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的原則,正確處理提高職工當前生活水平與長遠致富的關系。改革的思路要讓職工知道,改革的政策要讓職工掌握,改革的活動要讓職工參與,改革的成果要讓職工享受。當前在管住資源的前提下,充分發揮林地的生產潛力,發展多種經營,不斷提高職工現有的收入水平;長遠為職工建設“綠色銀行”,勤勞致富奔小康。 四是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正確處理好領導決策與體現民主的關系。各項重大改革措施出臺,我們都廣泛調查,充分論證,做到符合實際,體現民意。在改革試點過程中,陽光操作,一視同仁,兼顧各方利益,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做到責權利相統一。 五是堅持積極有序、整體推進的原則,正確處理林權制度改革與各項配套改革的關系。國有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是一項敏感的、復雜的系統工程。我們在試點中,堅持有序進行,穩步推進,并把林權制度改革與各項配套改革有機結合起來,做到互動共贏,協調發展,順利進行。 伊春國有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沖破了國有森林國有國營的單一體制束縛,為解決林區深層次矛盾找到了途徑。林區有四大矛盾:資源性矛盾、體制性矛盾、結構性矛盾、社會性矛盾,最突出的是體制性矛盾。體制性的矛盾會帶動其他三大矛盾,所以解決體制性的矛盾就起到了一馬當先的作用。國有林權改革的一個根本動因就是破解林業深層次矛盾,加快林區發展。尤其是將試點確定在伊春林區,更有其典型性和針對性。 第二,它真正觸及了林業產權問題,增強了林業發展的內在動力。通過將林地的經營權、林木的所有權和處置權交給職工,將使國有林業產權主體虛置、森林培育保護缺少利益主體和責任主體的問題得到根本解決,真正實現了“林定權、樹定根、人定心”,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 第三,它調整優化了林業生產關系,打開了各種生產要素投向林業的渠道,解放了林業生產力。國有林權改革將市場動力植入了國有林業領域,不僅敞開了民間資本進入林業的渠道,解決了森林培育投入乏力問題,而且通過資本運營、資本流轉,促進了人才、科技等生產要素向林業的集聚,縮短了林業的經營周期,盤活了森林資源,極大地促進了林業生產力的解放和發展。 國有林區當前的主要矛盾就是生產關系束縛了生產力的發展,這次改革就是適應生產力的發展來解決生產關系,在解決生產關系當中最主要的問題是投入的問題,過去國有國營,國家獨家經營,國家投入,社會資金不準進入。伊春130萬人口很窮很窮,但是存款有170個億,都在支援發達地區建設,我們貸款很難。這次林權制度改革,職工可以把這筆錢拿回來,放在本地來支持當地的生產經營,這就是生產關系的變革反過來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在這方面馬上就看到了效益。 第四,它促進了森林“三大效益”的充分發揮,探索建立了國家、企業、職工三者共贏互利的新機制。隨著經營主體的到位和經營機制的活化及社會大量資金的注入,育林和林分質量必將大幅度提高,森林生態系統的整體功能必將進一步增強;實施林權改革,國家可以節約大量的育林和管護成本,政府可獲得一部分改革收益,林業職工則可以通過此次帶有政策補償性質的改革,并通過綜合經營取得長久穩定收益;實施林權改革,還可以有效解決林區歷史欠賬、就業、貧困、穩定等一系列社會問題,最終取得國家得生態、企業得效益、職工得收益、社會得穩定的效果。 第五,它將與天保工程的擴大與延伸相得益彰,有力推進了社會主義新林區建設,為國有林區建立完備的森林生態體系和發達的林業產業體系創造了有利條件。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的實施,補充了天保工程的單向外力作用,實現了國家資金注入、內部體制改革的雙向聯動;既有天保工程的“輸血”,又有激發內部動力的“造血”;改革中實行經營承包一定50年不變,使天保工程這項階段性工程向著更加長遠的治本工程推進,達到了相得益彰的效果。 從目前看,試點總體上是非常順利平穩的,但隨著改革的逐步推進,一些影響改革成效的相關問題也開始顯現出來。比如,省內商業銀行對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抵押貸款還沒有放開;保險公司提出的保險時限、險種范圍、繳費標準與承包職工愿望和參保能力差距較大等。對于這些問題,我們不斷向國家林業局匯報和解釋,經過實踐發展和國家林業局的具體指導,相信這些問題也會不斷地得到解決。 作為國有林權改革試點的具體承擔者和組織者,我們將繼續在國家林業局和黑龍江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嚴格按照試點實施方案要求,積極穩妥推進,確保試點取得圓滿成功。一是繼續強化領導與指導,保證改革規范穩妥進行;二是加快改革配套體系建設,全力放大改革效應;三是鼓勵創新和創造,搞好改革試點經驗總結。 最后,借此機會,向所有關心支持國有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和伊春經濟社會發展的各位領導、各位來賓和新聞界的朋友們表示衷心的感謝,并誠摯地邀請大家到伊春考察指導,旅游觀光。 謝謝大家! [曹清堯(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宣傳辦主任)]: 下面開始提問。 [記者]: 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木資源流轉之后,怎么保證它的產業和林業的發展,怎么保證集約化經營?要建立怎樣的服務體系? [楊喜軍]: 感謝新聞界的朋友對伊春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的關心和支持。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是一項綜合的、配套的、深層次的,帶有根本性的一次改革。在實施階段,林業的管理體制、經營體制、勞動組織方式等進行了諸多方面的改革。當然,改革以后,林區的經濟應該是更快、更好地發展。在發展過程中,特別牽扯到職工的改革,他們勞動組織的變化、經濟實力的變化,經濟如何發展,體制如何建立,這是大家非常關注的問題。 我們在改革以后,為了支持承包的林區職工,我們在配套服務體系方面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主要考慮在這么幾個方面建立配套體系和政策:第一,在林木資源的管理體系上要進一步健全。剛才許兆君市長和師偉杰秘書長都說了,改革以后,林木的質量應該提高,林木的生態效益應該提高,林地不能逆轉。改革以后林地資源的管理顯得尤為重要、尤為迫切。改革以后,我們在森林防火、病蟲害等諸多方面加強管理體系建設,做好相應的林木管理的基礎性工作,使林木管理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尤其是把一家一戶干不好、干不成的事情干好,也就是要把服務體系擔當起來,由此保障改革的順利進行。 第二,生產經營的指導服務體系。林區職工改革承包以后,他要把林木培育起來,同時要把相關的產業發展起來,在技術、經驗、信息等諸多方面可能有不適應的地方,這個責任需要我們地方政府、林管局、林業局把它擔當起來。他承包以后,在林木資源評估、方案的制定、采伐和運輸等生產經營的諸多環節,我們企業要把它擔當起來,從而保證他們的生產經營有序地、科學地進行。 第三,在經營信貸方面建立體系。承包完林地以后,能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可持續的經營?這里與職工的經濟實力是緊密相關的。我們用承包的林地做抵押,然后貸取一部分資金,這些資金一方面可以投入林木資源培育中來,另一方面可以投入到其他一些替代相關產業發展中來,增強我們經濟發展的實力。這方面可能一家一戶做不好,這就需要我們政府管理機關幫助協調這些關系,用林木資源抵押得到貸款、得到資金上的支持。 第四,建立技術、人才服務的體系。很多林區職工雖然過去多年從事林業生產,但是具體的生產技術還是不盡熟悉,特別是一些具體的技術環節,還是不能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林管局機關、林業局機關等部門,和社會上的一些服務體系在這方面應該給予指導和服務,使他們真正能夠科學經營、集約經營,提高經營水平,提高經濟效益。 第五,在信息、法規、政策方面提供服務。這次改革牽扯到我們國家管理體制綜合配套的改革,需要很多新的政策、新的法規作為指導和依據。這方面我們作為政府部門,要把這個體系建立起來,從政策、法規、信息方面提供服務。 第六,組建行業協會,把一家一戶分戶承包的職工,通過產業協會、行業協會組織起來,實現優勢互補,良性互動,帶動一方經濟的發展,促進職工經濟收益的提高。 我們主要從以上幾個方面來保證改革的順利進行,保證職工利益的體現,保證一方經濟不斷發展。謝謝大家! [中央電視臺記者]: 林地承包經營之后,林地是否可以隨意進行采伐? [肖興威]: 我想先介紹一個情況,我們國家森林資源砍伐實現全額的限額控制,我國國土上所有的森林資源,拋除農民房前屋后的,統統要進入砍伐控制。我們的采伐限額是5年制定一次,主要的依據是根據我國的資源總量和社會經濟發展過程當中所需要的產品,找一個比較好的結合點。這項制度是我國林業管理的一項最基本的法律制度,這項制度的實施確保了我國的森林實現雙增長,也就是面積的增長和距離的增長。大家知道,在八十年代初期的時候,我國的森林覆蓋率只有12%,我國的森林蓄積量只有90億立方米左右。現在我國的森林覆蓋率已經達到18.2%,森林蓄積達到125億立方米左右。這個雙增長,除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林業部門努力,廣大人民群眾參與之外,實現采伐限額控制功不可沒。所以不管采取什么樣的改革措施,不可能超越這一條法律界限。所以,我們的改革都要在這樣一個法律的基本框架下進行。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我們要在整個森林資源管理的機制上,對于這樣的改革予以支持。為了支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支持重點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的試點工作,我們對人工商品林的采伐也進行了一些調整,比如說人工商品林當中的速生豐產林和短周期的工業原料林采伐的年齡就可以由經營者自己確定。這是一個巨大的突破。像這樣的改革試點,對于經營者來說,由他自己確定經營方案。我們要樹立一個觀點,剛才許市長也講了,我們這項改革不管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還是國有林權制度改革,堅持生態優先這樣一條原則至關重要,改革、發展、穩定要同步,改革是一種手段,是一種方法,發展是一個目標,穩定是環境保障。那么,發展就包含著我們這一地區的森林資源的發展,也包含著這一地區的經濟發展,更包含著這一地區的群眾生活的提高。所以,我想不管什么樣的改革,采伐限額制度是一項基本的法律框架,不能突破,改革試點我們采取了一些調整性的措施予以支持。 [新華社記者]: 我有兩個問題問肖興威司長。第一個問題,目前我們的試點工作當中,經營主體的建設主要是指林場還是職工?隨著林權改革,承包的主體范圍會不會擴大?還有,這次試點也是商品林,在以后改革中會不會擴展到公益林?第二個問題,現在我國國有林場的面積有多少?涉及到林場職工有多少人? [肖興威]: 參與改革的經營主體,國務院規定現在局限于在職的林業職工,這是有一定道理的。由于種種原因,我們國有林區在職林業職工現在的生活水平確實不高,可能資源枯竭是一個主要的原因。解決這一部分職工的生存問題,可能是我們林區當前的重點工作之一,也是林區政府建設社會主義新林區的一個主要任務。 林權制度改革,我們首先著眼的是這一部分職工,就是因為林權制度的改革既要考慮森林資源的發展,也要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更要考慮職工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沒有考慮到其他的主體,比如說社會主體,其他地區農民的主體。我理解因為這是一項改革試點工程,一項改革。我們已經改革了二十年,改革工作允許成功,我們力求成功,但是也允許出現一些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認為參與的主體還是局限于我們在冊的林業職工為好,也許隨著今后改革試點經驗的積累,隨著改革試點的成功,那個時候可能會擴大改革主體。至于能不能擴大主體,還要根據改革試點的情況來研究確定。 第二個問題,你講到公益林的問題,公益林為什么實行分類經營?簡單說,我們要公益林向國家、社會甚至全球提供它的生產功能、提高它的生產效率。凡是劃定的國家重點公益林,我們首先追求的就是它的生態功能、生態效益,其次我們才能考慮它的經濟效益。當然,生態公益林并不是沒有經濟效益,我們追求的第一目標是它生態功能的最大化。所以,在目前這種狀態下,我們的生態產品還不豐富,我們國家森林的生態功能從整體上看還很脆弱,國家和民族需要加大生態投入,保證有一個強大的、堅固的、穩定的陸地生態系統保護我們的民族生存。對生態公益林,我個人認為不宜采取這種方式進行承包經營。生態功能是國家的需求、民族的需求,國家要把生態公益林管好。 第三個問題,你問的問題,我現在回答不了,因為國有林場、國有林業局概念都不一樣,如果需要的話,散會之后我可以給你提供一些數據。 [記者]: 我要問林權改革以外的問題,問一下大熊貓的問題,前一段時間有香港媒體報導說,內地方面不會再向香港贈送大熊貓,請證實一下這個消息。向臺灣贈送的大熊貓為什么遲遲沒有成行,問題的癥結到底在哪里? [曹清堯(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宣傳辦主任)]: 今天的主題是伊春國有林區的改革,但是我仍然很高興回答這幾個問題。前幾天香港有些媒體也給我提出這個問題,我咨詢了相關部門,可以告訴你,內地不再向香港贈送大熊貓的說法沒有任何根據,國家林業局也沒有不再向香港贈送大熊貓的決定。1999年,中央政府贈送給香港特區的兩只大熊貓分別叫安安和佳佳,在香港生活得到非常好,給香港同胞帶來很多的歡樂。國家林業局將按照中央政府的部署,嚴格履行當時簽訂的協議,繼續滿足香港同胞的愿望。 關于向臺灣臺胞贈送大熊貓的工作,大陸所有的準備工作都在有序地進行,并且萬事俱備,臺灣民間也有很多團體提出要這一對熊貓,現在需要臺灣有關主管部門滿足臺灣同胞和大陸同胞的心愿,懷著更加開放的心態,允許熊貓進島,我們希望早日推行。 [中央電視臺財經欄目記者]: 我本人就是伊春市人,伊春市鐵力林業局就是生我養我的地方,所以對我來說,無論從工作角度出發還是從個人情感出發,我對伊春市這次林權制度改革都非常關心。我有一個問題問楊喜軍書記,許市長說過了,說林地承包是一個綠色銀行,而且是看漲的。大家也知道,林木的生長需要很長的周期,請問楊喜軍,這些林地承包經營者在目前情況下,他們的生活怎么辦,有什么樣的著落?市委市政府在這方面有什么考慮和措施? [楊喜軍]: 關于林地承包以后,林業局當前的利益以及長遠利益如何相互協調,如何實現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雙贏,這是我們這次林權制度改革社會關注的一個焦點問題。作為伊春林區,目前因為多年的計劃經濟體制,產業結構比較單一,社會性矛盾、經濟性矛盾比較突出,群眾收入不高。這次林權制度改革,我們確定的一個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一方面要促進林木質量的提高、生態效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要實現職工利益,不斷提高職工收益。 這里我有三個想法:第一,在培育好森林后備資源,提高林地生產力的前提下,林區承包職工可以充分發揮林地資源的優勢,大力發展林下經濟、林間經濟和林上經濟。所謂林下經濟,就是充分利用我們的林地資源,大力發展特色種養業。因為我們現在一個職工承包10公頃林地,面積達到150畝,在承包過程中可以在林下種中草藥,可以發展林下的特色養殖。好比說大家都吃的木耳,如果我們在林下擺放1萬袋木耳,它的收益就在8000到1萬塊錢,林區職工擺1萬到2萬袋木耳不成問題,投入小,見效快,收益大。林下平貝種植,一平方米的平貝收益大概在50到80塊錢,最高時期一平方米的效益有100塊錢,所以寸土寸金。有這么大的林地給他們作為發展的空間,對于林地職工短期擺脫貧困、走向富裕,奠定了很好的基礎。特別是林區中草藥,我們有了一定的基礎和技術,發展這方面的林下種植業有得天獨厚的條件。 所謂林上經濟,就是以林木本身的各種種子作為一種收益。現在很多林區職工承包林木的種子的收益遠遠大于采伐木材的效益,甚至多幾倍,幾十倍,而且是可持續性的。這些都為林區廣大職工近期擺脫貧困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第二,我們還可以用林木資源抵押貸款,爭取一部分資金,為其他一些非林、非木替代產業發展創造條件。這為林區職工脫貧致富開辟了渠道。 第三,解決林區職工眼前利益的同時,要幫助制定科學的經營方案,實現林區林木資源的科學經營、集約經營和可持續經營,千方百計提高林地的生產力,擴大森林后備資源的培育,真正建立綠色銀行。實現長短結合,以短養長可持續經營、可持續發展,對林區長遠發展、群眾脫貧致富開辟了一條途徑。 [曹清堯(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宣傳辦主任)]: 最后一個問題。 [記者]: 我的問題是提給師偉杰秘書長的,最近林權制度改革是一個熱點話題,各界討論得比較多,伊春市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師偉杰]: 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是一個非常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多方面的利益調整,政策性很強。在推進試點過程當中,能否妥善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這是判斷這次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成功與否的一個重要標志。當前在改革試點當中,我覺得應該特別注意這樣幾個問題:第一,要確保生態優先,森林不可逆轉。林區的“三大效益”——生態、社會和經濟效益,在這次林權制度改革當中,要把生態放在首位,森林不能逆轉。第二,確保國有森林資源的保值增值,同時要用好林權改革的收益資金。林權制度改革以后,不是一包了之,承包以后,還要把林木搞好,確保保值增值。 另一方面,從企業來說,林權制度改革的收益資金要管好用好,基本原則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第三,要保證職工承包林地以后基本的生活水平不能下降,因為承包后短期內看不到更多的效果,不能讓承包的職工生活水平下降,在承包之后的五年之內,我們還要落實好職工的保障基金,確保林區職工的社會穩定。 第四,處理好分流職工和在職職工承包經營林地的關系,必須留足讓職工近期承包的林地面積。當前在林權制度改革當中,一部分承包了,還有一部分職工在猶豫、觀望,現在還沒有想好,沒有承包。我們在預留林地方面要留足,他將來什么時候想承包,我們還要給他留一塊。 [曹清堯(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宣傳辦主任)]: 國有林區是我國重要的生態屏障和木材生產的戰略基地,國有森林資源占到全國森林的42.34%。伊春市林區林權制度改革只是我們改革的一項措施,還有很多的改革措施。希望通過這一系列的改革,我們的國有林區煥發出勃勃生機。也歡迎大家繼續關注這項改革,支持這項改革健康發展。 有關伊春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的一些政策,國家林業局副局長雷加富同志已經做了詳細解讀,請大家在我們新聞處的信箱里查找,今天上午的新聞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林業職工獲準承包國有林地
國家林業局昨日舉行發布會宣布 啟動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 新華社電 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曹清堯20日宣布,經國務院批準,國家林業局日前批復黑龍江省伊春市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這標志著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啟動。據國家林業局資源司司長肖興威介紹,試點的主要內容是,對淺山區林農交錯、相對分散、零星分布、易于分戶經營的部分國有商品林,由林業職工家庭承包經營;對大面積、集中連片的公益林和商品林,由伊春林業管理局依法加強經營管理。 試點的范圍是,伊春林區具有代表性的5個國有林業局中的15個林場(所),試點規模僅限于商品林地,面積為8萬公頃,公益林地不納入試點范圍;承包經營林地的對象是試點林業局的林業在冊職工,伊春林業管理局及試點林業局機關干部和離退休職工暫不參加林地的承包經營。在伊春試點期間,東北、內蒙古的其他重點國有林區一律不開展此項工作。 試點的實施方式是,按一溝一系一坡的自然界限,并結合森林經營區劃,按每戶5公頃到10公頃的規模,實行林地承包經營。林地承包經營期限不超過50年。 曹清堯說,林權包括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按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除林木有個人所有的形式以外,其余均歸國家或集體所有。國有林區是我國重要的生態屏障和木材生產的戰略基地,森林資源占全國的42.34%。 相關新聞 “不再向香港贈送大熊貓”說法無根據 本報訊 “內地不再向香港贈送大熊貓”的說法沒有任何根據,國家林業局也沒有不再向香港贈送大熊貓的決定。昨天,在國家林業局舉行的“伊春林改”新聞發布會上,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宣傳辦主任曹清堯表示,此前香港媒體報道的“內地不再向香港贈送大熊貓”的說法不確切。 據曹清堯介紹,1999年,中央政府贈送給香港特區的兩只大熊貓分別叫“安安”和“佳佳”,在香港生活得非常好,它們給香港同胞帶來了無限快樂。國家林業局將按照中央政府的部署,嚴格履行當時簽訂的協議,繼續滿足香港同胞的愿望。 關于向臺灣同胞贈送大熊貓的工作,曹清堯表示,大陸所有的準備工作都在有序地進行,并且萬事俱備,臺灣民間也有很多團體提出要這一對可愛的大熊貓,而現在需要臺灣有關主管部門滿足臺灣同胞和大陸同胞的心愿,懷著更加開放的心態允許熊貓進島,希望它們早日成行。
從國有到個人:林權改革拉開序幕
4月29日,黑龍江省伊春市烏馬河林業局烏馬河經營所陳玉琢等4名林業職工,在國有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書上鄭重地簽下自己的名字。雖然簽名對于他們來說并不陌生,但這次陳玉琢等人的簽名卻代表著數十公頃國有林木權屬的正式變更。 據伊春市政府官員介紹,此次伊春市在國有林地中拿出了一小塊"試驗林"實行"三林流轉",即把林地的經營權、林木的所有權、林木的處置權全部交給職工,一定50年不變,其間可以轉讓、繼承、變賣。作為國家林業局確定的全國唯一的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單位,伊春市的這一舉動標志著這項重大改革開始正式付諸實施。 林權改革:逼出來的一條路 伊春市素有"中國林都"、"紅松故鄉"之稱,林業施業區面積400萬公頃,有林地面積309萬公頃,森林覆被率83.4%。自1948年開發建設以來,伊春林區共為國家生產木材2.3億立方米,是我國開發最早的國有林區和重要的木材生產基地。由于長期過量采伐,加上長期以來"獨木支撐"的經濟結構,伊春林區自上個世紀80年代中后期開始陷入了可采林木資源瀕臨枯竭、經濟危困的境地。目前,全市17個林業局中有12個林業局無林可采,其余5個處于嚴重過伐之中,林區大部分職工只能依靠每月約300元的工資維持生活。 伊春市市長許兆君告訴記者,長期以來由于國有國營林業體制安排,林業產權虛置,經營與責任主體缺位,責權利嚴重不統一,直接導致了林區人"靠山吃山"、"資源依賴癥"嚴重,毀林、盜伐等現象屢禁不止,陷入了越窮越砍、越砍越窮的惡性循環;另外也造成林業投入嚴重不足,社會辦林業的渠道不暢通,使得林業越來越缺乏發展的內在動力和投資吸引力、向心力,林業經濟也隨之萎縮。如果不從制約林區發展的深層次矛盾上搞突破,伊春林區將會失去繼續發展的動力。經過鍥而不舍的奔走和對上爭取,伊春市于2004年4月被國家林業局確定為全國唯一國有林權制度改革試點。隨后,伊春市在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按照《森林法》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確定的有關原則和精神,制定了林權制度改革試點的實施方案。 讓營林職工"家家有其山、戶戶有其林" 今年34歲的烏馬河林業局職工蔣永彬在一次性交清62901元后,成為9.3公頃森林的主人。在試點林權改革的烏馬河林業局,如今已有120多戶林業職工簽訂了國有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林業職工"家家有其山、戶戶有其林"的夢想正在變為現實。按照合同的約定,承包人可以在林內栽樹、按照規程改造低產林和次生林,同時可以進行種植木耳、栽五味子等林下經營活動。"現在晚上睡覺都琢磨怎么把林子伺候好。"蔣永彬說,"一聽說個人可以購買森林,整個林場都沸騰了。跟林子打了幾十年交道,誰不想有一片自己的林子呀!" 翠巒林業局職工張志偉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承包了13公頃林地,預計總投資得八九萬元。雖然首付的錢也是東挪西借湊齊的,但張志偉對未來仍信心十足。"有這樣的好政策,不買一塊林子就可惜了。今后我的工作就是伺候好林子,讓林子長得井然有序,充分用好林下空間,栽些見效快的藥材等經濟作物。只要像自己家菜園子那樣用心,就肯定錯不了!"張志偉笑呵呵地說。烏馬河林業局局長王顯義對記者說,為了穩妥地推進改革,林業局成立了3個推進組,對烏馬河、伊林、伊東三個試點經營所的全部622戶職工進行入戶聽取意見。調查發現,100%的人都想參與林權改革。"其他非試點的林場所職工和山下職工參與承包經營的積極性非常高,不斷咨詢改革的相關事宜,都想馬上參與其中。" 按照改革方案,伊春市先行拿出5個林業局15個林場(經營所)中的8萬公頃國有商品林進行林權改革。與以往的改革不同,伊春市此次林權改革試點沒有讓干部帶頭參與,而是把一線林業職工放在了第一位,以最大化地讓利于普通職工。 烏馬河林業局伊東經營所資源站長任國強說:"全所現在有34戶交款成了林地承包人,另有59人也交來了想參與承包林地的申請。我也很想買一塊林子,但按要求是先工人后干部,我只能再等等。" 剛剛試點的林權制度改革已經給伊春林區帶來了新變化。在今年春季的植樹造林時節,2000公頃荒蕪了多年的林地被林地承包人重新種上了樹苗。記者在翠巒林業局北山經營所職工王曉霞承包的林地內看到,幾個面孔黝黑、穿著迷彩服的林場職工正揮著鐵鍬、頂著陽光汗流浹背地在林間栽樹。一位林業職工告訴記者,這塊采伐跡地前幾年造了四五次始終不成林,這回賣給個人了,用心栽、用心養,估計就能成林了。 為國有林區發展探尋希望之路 為穩步試點推開國有林業產權制度改革,避免與改革初衷背道而馳,伊春市確定了改革所必須堅持的五大原則。伊春市委、市政府明確提出,確保林地不逆轉等一系列重大原則就是"高壓線",堅決不能碰,否則依法嚴辦。首先,堅持生態效益優先、確保林地不逆轉。其次,堅持承包主體為林業職工,充分調動承包經營者積極性。第三,堅持公開、公平、透明,改革與穩定并重。第四,堅持改革收益不流失,確保國有森林資產保值增值。第五,堅持積極有序,配套推進。 為了更好兼顧森林的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伊春市在林權制度改革試點中還進行了一項創新性嘗試,即建立活立木流轉市場。通過把林木、林地資產變成資本,由資本進入市場的環節,實行活立木市場流轉,使森林資源的依法有償流轉成為可能,突破了"前人栽樹、后人乘涼"的概念,突破了木材只有砍下來才能賣錢的傳統概念。 許兆君說,26年前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的農民敢為天下先,率先搞起了"大包干",使土地的經營權得到了落實。伊春市的國有林業產權制度改革試點,涉及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和處置權,從而把林業職工的利益、職工的積極性和國有林區造林、營林的事業完全融為一體,是真正意義上的"林定權、樹定根、人定心"。我們的總體目標就是讓林子長起來,讓職工富起來,讓林區強起來。"作為國有林權改革的試點,伊春市將努力為中國國有林區的發展探尋出一條希望之路!" 許兆君說。(半月談記者 孫英威 常璐)
許兆君:積極穩妥地推進國有林權制度改革
2006年4月29日,全國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在伊春市烏馬河林業局烏馬河經營所開始啟動了。這是多年來廣大林區職工熱切企盼的一件大事,是全國國有林區一開先河的歷史性事件,是惠及林業職工、實現林區長遠可持續發展的根本性變革的開始,在中國林業發展史上必將占有不可替代的位置。 這次全國國有林權制度改革,將試點確定在兼具生態地位戰略性、林業戰線代表性、經濟結構典型性三種特性于一身的伊春林區,更有著非同尋常的意義,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決策的英明,體現了國家林業局的高度重視,體現了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伊春的國有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可以說是國家在探索國有林區可持續發展中投出的一塊探路石,是現存國有林業體制的一個重大突破。在2006年1月4日召開的國務院第119次常務會議上,溫家寶總理曾特別強調指出:“伊春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是國有林區改革邁出的關鍵一步,對深化林業體制改革,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 一、這次國有林權制度改革試點的重大意義,在于它觸及并開始解決國有林區的體制問題 長期以來,國有林業為我國的經濟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也付出了巨大犧牲。僅以具有典型特點的伊春為例。伊春市素有“祖國林都”、“紅松故鄉”之稱,是林業施業區面積達400萬公頃的重點國有林區,是因林而建、因林而興、因林而名又因林而衰的一個典型的林業資源型城市。自1948年大規模開發建設以來,共生產木材2.4億多立方米,累計上繳利稅、育林基金等59.2億元,相當于國家同期預算內投資的4.3倍,還有統配材差價300多億元。曾幾何時,在國家以木材生產為主的林業發展方針主導下,為國家多采木、采好木成為林業職工和整個林區的最高追求,伊春也成為支援全國建設的重要木材基地。 然而,自上個世紀80年代中后期開始,伊春便風光不再!國有林區出現了資源危機和經濟危困。可采森林資源消耗了98%,森林蓄積量減少了55%,到上世紀90年代初基本上無林可采。經濟結構嚴重失衡,經濟發展速度明顯滯后。地方財力拮據,城市基礎設施欠賬嚴重,社會事業發展緩慢。林區就業再就業壓力大,職工收入低,社會保障乏力,林業職工生活處于一種相對貧困狀態。1998年實施天保工程以后,在國家的政策支持下,通過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艱苦奮斗,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復,林業和林區的經濟結構得到了初步調整,經濟形勢出現好轉,但國有林業的“兩危”困境未有實質性改變,國有林區舉步維艱。 長期積淀下來的資源性、結構性、體制性和社會性矛盾是制約伊春國有林區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瓶頸,其中體制性矛盾是主要矛盾,成為影響林區未來發展亟需突破的一道“硬坎”。體制性矛盾主要表現為產權不明,產權主體和責任主體缺位,責權利嚴重不統一。因產權不明,導致政府部門、森工企業、林業職工等自行其是,森林資源保護責任難以落實,森林資源不斷遭到破壞,陷入了越窮越砍、越砍越窮的怪圈;因產權不明,導致投資主體單一,投資渠道狹窄,投資激勵弱化,國有林業發展投入嚴重不足;因產權不明,導致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職工勞動積極性嚴重受挫,生產關系嚴重束縛了生產力的發展;因產權不明,導致林業職工創業動力不足,致富手段單一,與其他行業職工收入差距日益拉大,林業職工奔小康希望渺茫! 不管我們承認不承認,不管我們愿意不愿意,國有林業都到了必須解決產權制度問題的時候了。不解決產權制度問題,我們就無法實現對森林資源的有效保護,就無法保證國有林業的持續投入,就無法理順林業生產關系、解放和發展林區生產力,就無法實現國有林區職工的脫貧致富。一句話,不進行產權制度改革,國有林業就沒有動力,沒有活力,沒有出路! 實施國有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就是要從根本上改變束縛林區生產力發展的落后生產關系。具體來說,就是按照“遠封近分”的原則,對林農交錯、淺山區相對分散、零星分布的易于分戶經營的部分國有商品林,由林業職工實行家庭承包經營,把林地的經營權、林木的所有權和處置權全部交給職工,一定50年不變。在承包經營期內,可以轉讓、繼承、變賣,可以參加保險,可以抵押貸款,切實做到 “林定權、樹定根、人定心”。 伊春的國有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將有效解決國有林區長期存在的養林與養人、生存與發展、生態與經濟的激烈矛盾沖突,可以說是對國有林業生產關系的一次重大調整,是林區生產力的一次充分釋放和發展,其意義絕不亞于當年的農村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必將產生深遠影響。 二、必須積極穩妥地推進國有林權制度改革 推進國有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必須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國有林業的發展與繁榮,是我國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重要方面,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因此,必須始終堅持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改革中的指導地位,始終體現和落實國有林業體制改革中的科學發展觀,切實按照《森林法》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確定的有關原則和精神,以實現森林可持續經營和國有林區的可持續發展為目標,以保護和培育國有森林資源、增加職工收入為出發點,充分調動林區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努力促進林業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各種生產要素向林業的有序流動,維護產權主體的合法權益,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新型林業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為建設社會主義新林區奠定堅實的基礎。 (一)推進國有林權制度改革,必須把握住五項原則。 1、堅持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鄧小平同志曾經指出:“中國的問題,壓倒一切的是需要穩定。沒有穩定的環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經取得的成果也會失掉。”國有林權制度改革務必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在社會穩定中推進改革發展,通過改革發展促進社會穩定。 推進國有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協調處理好改革進程中的各種利益關系,特別是要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林業職工的根本利益。改革為了職工,改革要依靠職工。一方面通過改革充分發揮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一方面通過改革提高廣大職工的生活水平。國家決定開展的這次林業產權制度改革試點,本身就帶有明顯的對國有林業職工補償的特點。因此,目前8萬公頃試點林地,必須堅持做到承包主體全部為普通林業職工,外部投資者暫不進入,而且各級領導干部也不能參與,不能“與民爭利”,更不能私留山林。同時,還必須充分考慮林業職工的現實承受能力,承包價格的確定要做到既參考市場價格又確保職工能夠接受,通過采取拖欠工資抵頂、抵押貸款、分期付款、林業局借款、股份合作經營等多種形式,確保所有有意愿的職工都能買得起,讓普通職工拿到“原始股”,讓普通職工通過林權改革率先脫貧致富。總之,要最大限度地讓利于職工,充分調動職工參與改革,營林、護林的積極性。我們的總體目標就是讓林子長起來,職工富起來,林區強起來。林子長起來有個過程,林區強起來有個過程,我們首先考慮的目標還是讓職工得到利益,讓職工富起來。這是我們改革的一個重要出發點,否則,改革就不能算是成功。 2、堅持確保生態優先、森林不能逆轉的原則。 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是地球之肺,具有重要的生態價值、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我國森林面積1.75億公頃,森林覆蓋率18.21%,森林蓄積124.56億立方米。我國國有林在森林資源中占據主導地位。國有森林面積占全國森林面積的42.16%,國有森林資源蓄積占全國森林資源蓄積的69.56%。實現國有森林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對于國家的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生態建設,具有重大意義。 21世紀,生態安全是林業建設的主要任務,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發展思想不能有絲毫動搖。在國有林權改革中,必須把生態優先、森林不能逆轉作為一條根本原則,對每一塊承包經營的林地都要科學設計好經營方案,正確引導和規制承包者的經營行為,堅決避免突擊采伐,堅決避免林地用途的改變,堅決避免營林面積的縮小和林分質量的下降。要通過林權制度改革,推動伊春走出“越窮越砍、越砍越窮”的惡性循環的怪圈,實現森林資源的休養生息,達到森林覆蓋率不斷提高,森林蓄積不斷增長的目標。 3、堅持改革收益資金不能流失、國有森林資產保值增值的原則。 國有森林資源是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物質基礎,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力量。在林地承包經營過程中,必須堅持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高度負責的精神,按照國家規定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指標體系和操作規程,對每一宗承包林地,均由指定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客觀、準確的評估,評估報告必須經相關林業主管部門核準后,方可實行有償承包轉讓。對改革收益,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收取,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存儲,統一支配,用于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用于林區基礎設施建設,用于林業職工營林發展基金。任何單位不準截留,不準挪作他用,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 4、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是對體制改革的規范要求。“公開”就是要求林權改革的過程與結果必須公開透明,陽光操作;“公平”就是保證林權改革覆蓋、惠及到試點林場(所)的全體職工家庭,只要職工有承包經營意愿,就千方百計保證他們擁有一塊屬于自己的林地;“公正”就是堅持在改革的過程中嚴格操作,嚴肅法紀,堅決防止徇私舞弊。對承包經營林地綜合信息、參與承包者自然狀況、承包競拍結果等,必須向群眾公示,對發現的偏差要及時糾正,對暗箱操作、以權謀私、破壞公平的堅決嚴肅處理。 5、堅持積極有序、配套推進的原則。 林權改革決不能單打一,必須積極有序地做好相關配套工作,才能確保取得預期的效果。要加強與金融部門的溝通,積極探索林地經營貸款的多種有效方式和途徑,拓寬承包經營者的融資渠道。為順應改革的深入推進和市場發育發展需要,還要適時建立市級活立木交易市場和區(局)級林權制度改革服務中心,全力滿足承包經營者的信息、技術、法律咨詢等方面服務以及下步林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依法有償流轉的需求,真正形成完善配套的林權改革保障體系,最大限度地釋放改革效應,為伊春國有林區乃至全國國有林業的發展探索新的路徑。 (二)推進國有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必須積極穩妥地處理好四大關系 1、妥善處理公有制經濟與非公有制經濟的關系。 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 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完善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的機制,增強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在國有林業產權制度改革中,要通過封山育林、規劃無人區、建立自然保護區等形式,始終保持國有林業成分依然占據主導地位,始終保持國有林業在森林資源領域中的控制力,以確保國家生態安全的需要,確保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同時,不失時機地引入社會資本,積極發展非公有制林業。一方面,重點鼓勵林業職工參與改革,從職工轉變成投資者,從根本上明確其產權主體地位,實現營林職工“家家有其山,戶戶有其林”。另一方面,隨著改革試點的逐步擴大,隨著國有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積極鼓勵各種社會主體以及國外有關方面關注和投資國有林業,逐步走家庭林場、股份制經營的路子,最終實現林業經營的集約化、規模化。要進一步明確非公有制林業的法律地位,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確保誰造林誰擁有,誰投資誰受益。 2、妥善處理經濟發展與生態建設的關系。 正確認識和妥善處理經濟發展和生態建設的關系,是林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和前提。長期以來,國有林業經濟發展與生態建設似乎存在著不可調和的矛盾。反映到價值層面,表現為經濟價值與生態價值的相互對立,非此即彼,無法共存。推動林權制度改革,就是要以產權為核心,以責權利相統一為根本,實現林業經濟發展與生態建設相互依存,相互轉化,相得益彰,共同發展。 要大力推動經濟價值與生態價值的責任主體的分置,形成個人關注經濟,國家重視生態的良性格局,林業責任主體各司其職,各得其利,使得個人的經濟追求與國家的生態追求得以有機結合,使得職工的造林積極性和國有林區營林事業融為一體,職工在承包之后為自己造林,為自己創造經濟利益,同時,也在為國家創造生態效益,為國家營造一片青山,從而實現經濟發展與生態建設的共同發展,共同繁榮。 3、妥善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 進行國有林權制度改革,應堅持主要依靠市場機制,遵循市場經濟規律,運用市場經濟手段,同時發揮政府規劃引導和政策導向作用。 要在觀念和行為上徹底擺脫對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的依賴,加快市場化進程,確立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方面的基礎地位。要通過建立活立木交易市場,積極推動林業產權的自由交易,把林木、林地資源變成資產,變成資本,通過資本運營,資本流轉,徹底突破過去那種只有把樹木砍掉才能實現其經濟價值的傳統模式,努力追求經濟價值與生態價值的和諧統一。要充分重視資本、技術、管理、人才等生產要素的地位和作用,拓展其運行空間,順暢其流動渠道,激發其經濟活力,使其進一步服從服務于國有林權制度改革的需要。政府要避免走“主導一切、包辦一切”的老路,把職能真正轉到為市場主體服務、創造良好的環境上來,特別是要切實維護好公平競爭的市場規則,激發職工和其他社會主體參與改革、創造財富的積極性,保護好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確保改革進程的平穩順暢、改革成果的鞏固擴大。 4、妥善處理產權改革與各項配套改革的關系。 實施國有林權制度改革,是對國有林區長期固守的單一國有國營管理體制的重大突破,是解決國有林業體制性矛盾的第一步,也是關鍵一步,為國有林區最終解決資源性、結構性、體制性和社會性等四大矛盾、走出“兩危”困境闖出了一條新路。但是, 國有林業產權制度改革解決的是國有林區體制性矛盾的核心問題,并不能解決國有林區的一切問題。在積極探索和推進林權制度改革的同時,還要不斷推動相關的各項配套改革,不斷破解體制性矛盾中的其他問題。 林權改革是統領,配套改革是保障。要以全方位的視野和積極進取的精神推動各項配套改革,真正形成完善配套的林權改革保障體系,確保林權改革與配套改革相輔相成,整體推進,最大限度地釋放改革效應。為此,要積極探索適應市場經濟運行規則的國有林區行政、經濟管理新體制,加快政企分開、剝離企業辦社會步伐;全面加快林區產業結構調整,推進經濟轉型,重點發展木材精深加工、森林生態旅游、生態畜牧、綠色食品、北藥、冶金建材、礦產開發、綠色能源等優勢特色接續替代產業;逐步深化森工企業改革,加快森工企業的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三、國有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將給伊春林區帶來深刻變化 伊春林權制度改革試點的啟動實施,將打破國有林區國有國營一統天下的經營管理體制,開始理順林業生產關系,解放和發展林區生產力,有效解決國有林區長期存在的養林與養人、生存與發展、生態與經濟的激烈矛盾沖突,走出一條經濟繁榮、社會進步、生態良好的可持續發展之路。 (一)林權制度改革的實施,將使國有林區產生從思想觀念到管理模式的革命。 1、這次改革一個最大的突破,就是觸及了產權。把林地的經營權、林木的所有權和處置權都交給了職工,從而把職工的利益、職工的積極性和國有林區造林、營林的事業完全融為一體。所以說,這次改革把歷次林業改革都沒有觸及、不敢觸及的產權問題作為突破口,通過生產關系的調整,促進林區生產力的解放。 2、這次改革一個重大的成果,就是使森林資源綜合經營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過去國有林業一直是粗放經營,資源破壞嚴重,而把森林資源流轉給個人后,經營方式可以走向集約化經營,不但營造林實現精細化,而且職工群眾可以通過立體復合式經營,大力發展林下經濟,實現森林資源的深度開發和利用。 3、這次改革一個創造性的舉措,就是建立了活立木市場。通過建立活立木市場,把林木、林地資產變成資本,由資本進入市場的環節,實行活立木市場流轉,突破了“前人栽樹、后人乘涼”的概念,變成當代人栽樹,當代人就能馬上受益;突破了過去只有把林子砍了才能實現價值的概念,開創了國有林區活立木增值、活體流轉,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并行不悖、共贏雙收的先例。 4、這次改革的一個關鍵之處,就是通過資本運營、資本流轉,有效地激活了民間資本,解決了森林培育投入乏力問題。過去國有林區森林培育的投入一直是靠國家的育林基金,隨著木材產量逐年下調,伊春林區的育林基金提取總量相應減少,國有更新造林數量大幅度減少,許多需要更新的跡地未得到及時更新和改造,甚至有很多林間公路也因無資金投入而棄養。而實行林權制度改革,一下子敞開了民間資本進入的閘口,職工群眾投資林業發展營造民有林的積極性非常高漲,使國家投入不足部分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補充。同時,為下一步引進戰略投資者進入國有林區奠定了基礎。 (二)林權制度改革的實施,將與天保工程的落實相得益彰。 自上而下實施的天保工程,雖然使國有林區得到了喘息之機,但還沒有從根本和長遠上解決森林資源恢復與發展的問題。而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的成功實踐,則補充了天保工程的單向外力作用,實現了對上政策爭取、內部體制改革的雙向聯動;既有天保工程的“輸血”,又有激發內部動力的“造血”;改革中實行經營承包一定50年不變,使天保工程這項階段性工程向著更加長遠的治本工程推進,達到相得益彰的效果。特別是,隨著森林資源權屬的民有化、具體化,使森林資源從真正意義上得到了有效保護;職工群眾“花自己的錢辦自己的事”,用自己的錢造自己的林,造林質量將大大提高,多年造林不見林現象將得到徹底扭轉;在林主的精心巡防守護下,以往在民有林區域和周邊地塊,燒了林子不心疼,甚至故意縱火燒山的現象必將消失,森林安全系數將會大大提升。 (三)林權制度改革的實施,將使森林的“三大效益”得到充分發揮和釋放。 林權制度改革,是一項利國、利企、惠及林區職工群眾的系統工程,必將有力地推進經濟、生態和社會三大效益的綜合平衡、協調共進。 1、經濟效益顯而易見。國家通過林地林木的承包和轉讓,獲得大量改革收益;林業職工通過對森林資源的立體綜合經營、發展林下經濟和家庭經濟,取得長久穩定收益,等于每一家都開辦了一個“綠色銀行”。據初步綜合測算,按現行的木材市場價格,如果流轉8萬公頃現有林, 30年后約可收益72億元;如果發展60萬公頃民有林, 30年后約可收益540億元,并且國家和企業可節約育林投入10億元(現行營造林成本1650元/公頃)。這將有力緩解森工企業危困局面,提高職工現實收入,為新林區建設提供物質保障和財力支撐。 2、生態效益后勢強勁。通過把森林資源交給林業職工分戶承包經營,可以有效地解決防火、護林、造林等一系列問題,森林的恢復發展速度必然加快,林分質量必將大幅度提高,森林生態系統的整體功能必將進一步增強,森林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風固沙的作用也將得到加強,不僅對于恢復和改善小興安嶺的生態環境起到決定性作用,而且對于保障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兩大“糧倉”的安全,對于維持黑龍江和松花江兩大水系及其流域的生態平衡,對于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將發揮重要作用。 3、社會效益穩定持久。大力發展民有林,隨著民間資本的大量進入,必然帶來營林產業的加快發展和就業崗位的大量增加。實施三林流轉,以可流轉的資源抵頂工資和其它職工欠款,不僅可以使拖欠職工工資及醫藥費等歷史遺留問題得以逐步解決,有效地減輕森工企業包袱,而且把林業職工轉變成投資者,既擴大了就業渠道,緩解社會就業和職工下崗再就業的壓力,又大幅度增加林業職工收入,還可以有效解決社會穩定等問題。這對于林業職工奔小康,對于林區和諧社會的構建,具有重大的現實和歷史意義。 總之,實施國有林權制度改革,是對國有林區長期固守的單一國有國營管理體制的重大突破,是解決國有林業體制性矛盾的第一步,也是關鍵一步,同時為國有林區最終解決資源性、結構性、體制性和社會性等四大矛盾、走出“兩危”困境,實現經濟轉型,闖出了一條新路。只要沿著這條路堅持繼續走下去,國有林區一定會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社會主義新林區必將呈現出勃勃生機! (作者許兆君系伊春市人民政府市長)
奧地利國有林:積極進行管理體制改革
奧地利森林總面積為388萬公頃,森林覆蓋率47%,70%的森林為針葉林,且大部分林齡結構偏高。近年來,闊葉林和混交林比重不斷增加。奧地利的森林資源以私有林為主,國有林只占16%。奧地利的國有林多分布在遠山、高山、江河源頭,其中很多是非常重要的原生林和天然林。國有林在涵養水源、保持水土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同時也是野生動物的棲息地和野生植物資源的寶庫。 20世紀90年代,奧地利林業和其他國家的林業一樣,經歷了全球木材市場價格的持續下降,國有林的私有化,木漿和造紙廠的不斷增加,森林的社會、文化與環境價值的提高,以及林業新技術的應用不斷擴大等各種變化的影響。奧地利聯邦政府決定,不再對國有林進行投資和補貼,但仍把國有林納入國家財政收入來源。 奧地利國有林的木材收入曾占國有林總收入的80%強,但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世界木材市場價格的波動及中東歐國家競爭日趨激烈的不斷沖擊,國有林負債累累,迫切需要進行改革。 實行管理與經營分開 在長期的林業建設實踐中,隨著人們對充分發揮森林多功能、多效益重要性的認識的不斷提高,尤其是對環境與發展問題的日益關注,奧地利國有林的經營指導思想發生了深刻變化,經營目標已不再是單一掠奪式的經濟利益追求,而轉向注重發揮森林的多功能、多效益,實現永續利用和經濟與生態的可持續發展。 奧地利聯邦農林業、環境與廢棄物部是國家最高的林業管理機構,下設林務局,領導著9個州的林業行政工作和全國林業科研、教育工作。9個州林務局領導著100個地區林業管理局。 1925年,奧地利頒布《奧地利國有林法》,成立了國有林局,直屬奧地利聯邦農林業、環境與廢棄物部,負責經營國有林,明確了國有林經營與行政管理完全分開。各林業管理機構實行一名領導全權負責制,權力高度集中。 1997年后,國有林管理機構實現了改革轉制,成立了奧地利聯邦林業股份公司。奧地利聯邦擁有該公司100%的股份和全國96.5%的國有林資產(其余3.5%主要是房地產歸公司所有)。聯邦林業股份公司擁有國有林的經營權和使用權,負責國有林的造林、撫育、采伐、林道建設等全部業務。該公司沒有國家投資,自負盈虧,每年給聯邦政府上交50%的稅前收入,并保證公司具有國有林資產保值義務和保值經營義務。 國有林轉制后形成了以市場和消費者為導向的管理機制。國有林的管理主體仍然是聯邦農林業、環境與廢棄物部和國有林局,但是經營主體則轉變成了聯邦林業股份公司,即各股東成為國有林經營的主體。這種轉制的基礎是分權制,強調了管理體系中的各利益體的決策權和責任,而管理部門則重點參與管理體制中的重要戰略決策及提供各種業務服務。 經營主體的轉變,使經營者擁有了更多的決策權,更緊密地與市場結合,減少政治影響及國家財政預算的約束,加強了國際與戰略性伙伴的結盟及中長期目標的制定與實施。 實行分類經營 奧地利的森林分類經營思想,經過了“森林就是經濟”到“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探索歷程,實現了森林的生態、社會、經濟效益三者之間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密不可分。1976年奧地利議院通過了新的《森林法》,把發揮森林的多種功能和永續利用作為立法的主要目標,同時確定了4種森林類型:經濟林——主要生產木材;自然環境保護林——保護自然環境,保持地力,防治雪崩及泥石流等;社會公益林——主要為改善環境,調節氣候,涵養水源,凈化空氣和水質,減少噪音等;游憩林——提供休憩和旅游場所。 轉制后的聯邦林業股份公司,業務活動形成了從單獨木材生產向木材服務的轉變。到2004年,該公司已形成了由林業產出(木材、狩獵和漁業占總產出的81.8%)、地產(租賃、旅游、水資源及能源等占14.3%)和第三產業(服務咨詢、國際業務占3.9%)組成的三大支柱產業。2004年稅前收入達2290萬歐元。 精簡機構與激勵機制 改革后,國有林企業已從上個世紀60年代的100個逐漸調減到80年代的50個、1997年的25個和現在的12個;林場由1997年以前的250個縮減為現在的121個。林業職工從1998年的2000人縮減到2004年的1150人。 人員精簡主要采取3種方式:自然減員(退休)、由公司提供資金買斷工齡(男55歲、女50歲)和提前退休(向提前退休者支付80%工資,其中25%由國家支付,其余55%由公司支付)。聯邦政府也配套有較完善的失業人員補償政策、補償制度與資金保障,保證了轉制的順利進行。 聯邦林業股份公司成立后,改革了人力資源管理辦法,簡化了一些繁瑣的規定,根據資歷及貢獻大小調整了員工的工資待遇,增加了獎勵和補助機制。這些新的管理辦法既簡潔又更具靈活性,同時也考慮到集體與個體的特點。公司還針對性地開展了人員培訓、教育及評估等工作。
黑龍江國有森工林區過量消耗 可采資源面臨枯竭
日前記者在黑龍江省森工工作會議上了解到,黑龍江國有森工林區的森林資源過量消耗嚴重,可采資源面臨枯竭。 從賬面上掌握的數字看,該省森工企業現有可采伐成熟林蓄積僅有534萬立方米,商品林區散生木可采蓄積近1000萬立方米,再剔除不可及部分,可以說可采資源枯竭,有些林業局已無林可采。 國務院曾經發文明確指出:“要繼續推進林業重點建設,加快重點區域生態恢復步伐。抓緊調整完善天然林保護工程實施方案,按照森林可持續經營和林區可持續發展的要求,盡快將東北、內蒙古重點國有林區的木材產量由現在每年的1058萬立方米調減到合理定產水平的618.4萬立方米。”核定黑龍江省森工企業“十一五”期間采伐限額為336.4萬立方米,商品材產量為175萬立方米。 據了解,在天然林保護工程實施方案的調整經國務院批準之前,該省森工企業集團暫按現行天然林保護工程實施方案確定木材產量執行。這就是說,在天保工程實施方案沒有政策性調整之前,該省仍然要按照419萬立方米的產量來組織生產。按照該省現有資源的狀況,只能忍痛大量采伐中齡林,由此產生了沒有可采資源也得采,沒有達到現行規程標準的也得設計,沒有資源承受能力也得承受這樣一個無法回避的現實。 據介紹,不得不這樣做的原因在于滿足國家建設的需要。而目前我國年均木材總需求量約2.6億-2.8億立方米,每年木材缺口約7000萬立方米。我國用材合理采伐量據測算僅為4000-6000萬立方米,實際年齡超采3000多立方米仍不能滿足供應,由于集中過度采伐,成熟林和優質用材林資源明顯下降。中幼林面積占71.12%,可采資源面積不足全國林分總面積的10%,有近60%的木材采自中、幼齡林,從而嚴重削弱了森林資源的接續能力。 (朱偉光 楊海娣)
我國最大的國有林區森林覆被率2010年將達84%
據悉,黑龍江省森林工業總局在未來五年中將通過實施分類經營戰略,科學經營商品林、撫育中幼齡林,全面改造低質林,提高森林質量和林地生產力。在優化結構、提高效益、減少森林資源消耗的基礎上,黑龍江森工林區到2010年實現總產值300億元,年均增長12%以上,實現利潤1億元。 黑龍江省森工林區是我國最大的國有林區,總經營面積1006萬公頃,相當于黑龍江省國土總面積的22%。這一林區有林地面積828.1萬公頃、活立木總蓄積6.68億立方米,森林覆被率達到82.6%,在自然資源保護、生態保障以及林產工業方面作用突出。 根據黑龍江省森工林區的資源承載能力,國家計劃在“十一五”期間,森工林區的采伐限額將調減到175萬立方米。針對國家木材產量調減的要求,黑龍江森工林區在未來五年中將著力推進包括公路及林地兩側造林,鼓勵營造民有林、工業用材林,低價林改造在內的四大林業工程,在減產不減效的前提下維護林業生態安全。
張皎委員:深入推進國有林區改革
我國135個國有森工林業局經營著面積約5313萬公頃的國有林區,占全國林業用地的18.6%,但是,隨著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和林業以木材生產為主向以生態建設為主的轉變,國有林區越來越不適應新時期經濟社會和林業發展的需要,歷史積淀和發展過程的問題越來越突顯出來,如森林資源結構性危機加劇、可采資源減少企業社會負擔沉重、產業結構不合理等。民建中央秘書長張皎委員今天向記者提出關于深入推進國有林區改革的幾項建議。 首先,按照分類經營的要求,大力推進國有林場的改革。要根據國家公益林建設的總體布局和地方公益林建設的規劃布局以及不同生態區位的自然經濟條件,將國有林場的森林資源區劃界定為公益林和商品林兩類。 其次,穩步推進重點國有林區森林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在東北、內蒙古國有林區重點解決森林資源產權主體缺位的問題,按照政企分開的原則,把森林資源管理職能從森工企業中剝離出來,由國有林管理機構代表國家行使,并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所有者權益。 第三,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加快推進國有森工企業改革。對國有森工企業進行戰略性調整,運用市場機制優化資源配置,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市場主體。 第四,推進國有林區商品林林權制度改革試點。以探索森林資源資產運營的新途徑;探索建立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經營的新機制;探索建立國有林區森林資源經營管理的新模式;建立和健全國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體系和流轉辦法;最大限度地挖掘林地使用效益,激活森林資源培育和保護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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